A. 買房怎麼提取國管住房公積金
今天去辦了提取國管公積金,從單位開證明再到農行去辦相關業務,其實整個流程下來加一起不會超過一小時。從剛剛拿到房產證時就想要辦公積金提取了,但是一想到要和那些部門打交道就頭疼,因為最近裝修買家電的資金有點兒緊張,於是,五一過後第1天就咬牙去辦提取國管公積金,不承想還挺簡單,下面就簡單和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頭次提取國管公積金的流程吧,一共分三步:
B. 買房怎麼提取國管住房公積金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之後提取。請參考以下條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該條例第25條規定: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再行購買房屋時,是可以將公積金提取的。
北京9月1日消息(記者杜希萌)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方便單位和職工辦事的通知》今天開始實施,公積金提取進一步簡化。
8月16號,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方便及單位和住房辦事的通知,通知要求從今天開始國管公積金的提取流程將會進行簡化,在通知前購房人要提取國管的公積金。
需要提供借款合同、房產證原件、復印件的相關材料。按照通知有關規定,今後職工在買房時提取國管公積金只需要填寫住房公積金以及承諾書,進行信息申報並做出承諾。
根據購房人申報的網簽合同號碼、網簽密碼和貸款情況等信息,凡是可以通過相關部門獲取信息進行聯網審核的,不需要再提供相關材料。
這類新政在北京落地實施後,將會極大方便購房人提取國管公積金。按照通知有關規定,對於非首次提取國管公積金的購房人,將不在需要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在通過身份核驗之後,可以通過實現零材料提取國管公積金。
此外,對於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提取國管公積金,通過身份驗證之後也可以進行零材料辦理,但是對於騙取國管公積金,今後也會加大懲處力度。
按照通知的有關規定,購房人要如實填寫承諾書,相關部門才能簡化提取材料,提高審核效率。倘若購房人沒有能夠如實填取,提供了虛假的申報材料,相關部門將會降低購房人其所在單位的整體信用評價,並予以失信懲戒。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國管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簡化 符合條件購房人零材料辦理
C.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方法是怎樣的
注銷公積金要去相應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開戶行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
符合公積金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5.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6.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D. 如何辦理國管的住房公積金的轉移
一、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4)國管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近期,深圳、重慶、青島、長春、南昌、烏魯木齊等多地已發布調整方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限額,這對上班族又是一個比較好的消息。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年度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單位會根據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變動情況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核定調整一次。平均工資變化,個人及單位繳存的公積金都會發生變化。
多地提高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以深圳市為例,自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8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27927元。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
7月1日起,2019年度,事業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比例為12%;企業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比例上限為12%,下限為5%。
從各地的調整方案中可以得出今年的一大亮點可能會是提高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E. 提取國管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版自住住房時;權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F. 北京市如何在網上辦理國管住房公積金提取
根據《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定》:
四、提取程序
(一)職工向單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提取手續可由職工本人辦理或單位經辦人員辦理。單位經辦人員可為多名職工辦理提取。
(二)單位進行初審予以核實。除證明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外,單位應為初審合格的職工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附件3),並組織職工填寫《提取記錄單》。
(三)以下提取情形由銀行經辦網點審批同意後,辦理提取手續:
1.購房未貸款的;
2.貸款購房的;
3.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離休、退休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區分以下三種情況:
(1)死亡職工有有效儲蓄賬戶(目前職工在建設銀行經辦網點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為建設銀行卡、折)的,可劃入該賬戶。
(2)死亡職工無有效儲蓄賬戶的,經所有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由單位出具的《單位辦理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銷戶證明》(附件4)上簽字同意後,經國管分中心審批後,可將住房公積金劃轉到單位賬戶。
(3)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要求直接提取並劃入其儲蓄賬戶的,應提供由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遺產繼承或受遺贈公證書。有2名(含)以上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公證書中應明確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人。
(四)以下提取情形由國管分中心審批同意並開具《住房公積金通知單》後,到銀行經辦網點辦理提取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由國管分中心裝訂,銀行經辦網點只負責審核、裝訂《住房公積金通知單》及提取資金入卡時進行身份證號校驗。
1.大修、翻建自住住房的;
2.自建自住住房的;
3.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4.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集中封存戶提取;
6.職工無法取得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的,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1)單位已撤並或解散,職工無法聯繫到單位留守人員的,可由上級單位或主要出資單位出具證明,或者提供工商查詢證明單位已注銷的,可到國管分中心核實備案。
(2)單位不為符合規定的職工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的,職工可持書面申請到國管分中心核實備案。
7. 集體提取;
符合以下三種情形的,單位可辦理簡化集體提取:
(1)職工已在國管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2)職工購買本單位的集資建房的;
(3)職工購買由國管局統一開發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
8. 單位申請將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
(6)國管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G. 市管公積金與國管公積金能同時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回月平均工資的答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