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還款的時候可以用公積金余額嗎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個人住房公積金應繳部分繼續在工資里扣繳,既要還按回揭款,還要扣繳公答積金。而且,還需要從工資里來還。
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每月自己用現金存在還貸銀行卡上進行還貸;另一種是委託「公積金中心」按月劃轉自己公積金賬戶余額進行還貸。
選擇第一種方式還貸,很容易理解,就是按月將錢存到還貸的銀行卡上就行了;若選擇第二種方式還貸,即用自己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按月償還貸款,那就需要您在辦理完貸款手續後,提出申請,填寫「委託按月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申請表」並提交,就可實現用個人公積金余額償還個人公積金貸款了。
提醒客戶的是辦貸款手續和辦公積金余額還貸手續是不同的兩個手續。有些客戶誤認為辦完貸款手續就等於辦完了公積金余額還貸手續,不用自己提出申請,就能自動用公積金還貸了,這是不對的,會耽誤您及時還款,產生不良還款記錄的。
②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不可以先把公積金余額取出來再貸款
正常手續是不抄可以的,因為提取公積金需要拿你們單位的證明以及你每個月的還款證明(去貸款銀行列印),所以必須先貸款,然後拿著還款明細去提取公積金.但是現在好多中介就算你不貸款,他們也能找人把錢提出來,不過收中介費.應該是違反操作規程的,但是人家有本事啊,呵呵!
③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裡面的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內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容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以下為住房公積金可提取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3)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余額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有: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和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
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④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也不能辦理公積金提取。如果公積金在還完貸版款後仍有餘額可以申請增權加每月還款額度。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望採納
⑤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影響公積金賬戶余額嗎
目前一般根據抄關於調整住房公積襲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職工個人可貸額度由「按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確定」調整為「按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的15倍數計算確定」。計算公式為: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15倍,其中: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為職工申請貸款時近12個月(含申請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不含12個月內的一次性補繳),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計算低於15萬元的,按15萬元確定,最高不超過50萬元(或者更多,各個地方不一樣)。
⑥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余額可以提取嗎
員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是可以申請公積金余額提取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積金賬戶中扣除直接還款的。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6)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余額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⑦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可以把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取出嗎
回答:
員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是可以申請公積金余額提取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積金賬戶中扣除直接還款的。
注意:
買房後,提取全部的公積金余額可以,但是不能超過購房的價款。截止簽訂購房合同當月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拓展資料(有關公積金的相關資料介紹):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儲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參考鏈接:網路:公積金
⑧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 裡面的余額怎樣取出來
一、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且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以後任一時間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公積金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二、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以後任一時間辦理購房提取,提取額度為購房時賬戶內公積金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購房的,可按購房提取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提取材料按購房提取材料提供。
四、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未辦理還貸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提供。
(8)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余額嗎擴展閱讀:
所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
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特徵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住建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⑨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買房後,提取全部的公積金余額可以,但是不能超過購房的價款。
1、截止簽訂購房回合同答當月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3、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貸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額截止簽訂購房合同當月的個人賬戶余額,個人賬戶余額超過首付款金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