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如何提取去哪裡提取
1.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a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b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c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准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f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g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2.公積金的使用方法。
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出國、出境定居的;戶口遷出本市、縣行政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但需徵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的,應當憑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請,去管理核心辦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Ⅱ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手續流程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
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向職工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等待通知:
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及相關證明材料,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辦理提取手續:
審核通過,攜相關材料到對應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2)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費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網路-公積金提取
Ⅲ 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帶什麼資料
您好,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版件、3.公積金提取權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Ⅳ 住房公積金網上提取怎麼辦理啊
住房公積金網上提取業務操作流程:
1、首先打開自己想要查詢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址。
公積金提取一般在 3 日內到賬,具體情況依不同城市而定。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1、在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提交後,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銀行會直接匯款到個人賬戶;
2、原則上是在你辦理完公積金提取手續後三個工作日打到你的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一般第二天就到賬了。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3、可以第4個工作日到銀行櫃台或ATM機上查詢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款項是否到賬,不到賬可以電話12329咨詢;
4、主要看審核時間,不同的地方辦事效率有差異,只要審核通過應該很快會到賬。
(4)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條件:
一、職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1、購買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4、租賃自住住房的。
5、.因風災、水災、震災、火災、雷電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災害造成自住住房損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產權歸職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別墅等自住住房。
二、職工符合以下銷戶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1、退休及按照省、市(縣)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退養和內退的職工須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方可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跨省轉移住房公積金的。
6、港澳台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返回港澳台的。
三、職工家庭購買商鋪、辦公用房、產權式酒店客房等商業性質房產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和償還該商業性房產的貸款本息。
四、職工家庭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能辦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本息)提取業務,不得再辦理其他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
Ⅳ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離、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下列證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出國定居的護照鑒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批文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醫院提供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2、繼承人的繼承證明(如:配偶要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要提供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
3、由繼承人聯合簽定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3、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五、職工購買商品房申請提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經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及身份證原件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血親)申請提取公積金,應提供戶籍關系證明。
4、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六、職工自建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建設部門簽發的《建設許可證》、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自建人關系證明的原件。
3、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七、職工購買房改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房改辦簽發的《交款通知書》復印件1份。
2、房改辦印製的《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報表》或《職工購買集資房名冊》或《計算表》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4、購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購房人關系的證明。
5、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八、職工購買二手房且不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過戶後的產權證(期限在產權證辦理出後 個月內)。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5、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九、職工購買二手房且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原件。
3、中介所的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十、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與借款人關系證明。
3、已填好和簽章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抵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5)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