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建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急。。。。。。
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為例:
提取程序
(一)職工提供身份證及相關材料;
(二)職工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服務網點(銀行、分中心)申請提取;
(三)銀行或中心(分中心)審核;
(四)銀行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銀行卡)。
主城區繳存銀行網點實行提取通兌。
申請范圍
(一)購買商品房
(二)購買二手房(含現房)
(三)購買經濟適用房
(四)櫃面償還本中心公積金貸款
(五)櫃面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
(六)租住商品住房
(七)離休、退休
(八)出境定居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
(十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
(十二)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十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
(十四)職工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十五)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十六)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十七)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特別困難
(1)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辦理要件
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不動產權證書》(翻建提供);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在地城建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
4、結婚證(配偶提取提供);
5、身份證;
6、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後,職工攜帶相關材料到繳存銀行網點辦理。
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不動產權證書》;
2、城建部門同意大修的材料;
3、結婚證(配偶提取提供);
4、身份證;
6、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後,職工攜帶相關材料到繳存銀行網點辦理。
② 在農村建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農村建房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一)城市、鎮自建房: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土地使用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支付建設費用的憑證。
(二)鄉、村自建房: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證);
5、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6、支付建設費用的憑證。
③ 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版住房公積權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④ 自己蓋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自己蓋房子屬於自建房屋,自建房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以鄭州自建房屋提取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辦事明白卡》第七條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一處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建設費用。
城市、鎮自建房所需材料為: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支付建設費用的憑證。
(4)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辦事明白卡》危房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集體土地使用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
7、支付建設費用的憑證。
因上述原因,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
1、建房人身份證;
2、與建房人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
⑤ 個人建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有很多方式,買房,銷戶都可以提取的。
職工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購買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進城務工人員,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⑥ 在農村建房,我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嗎
(招商銀行)請問是哪個城市?如深圳市,需看要做哪種提取,以下幾種常見類型,可本人持卡及身份證至銀行公積金專櫃辦理: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4.其他提取類型請登錄公積金網站(www.szzfgjj.com)或聯系12329進一步了解。溫馨提示:提取前,需先在深圳公積金網站預約。
⑦ 自建房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國家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但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和銀行出具的公積金個人賬戶信息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還需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⑧ 自建房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可以提取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所以自建房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8)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