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是什麼,公積金是否屬於強制繳納
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又稱附加資本或准備金.公積金分為盈餘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B. 住房公積金是否強制繳納
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存的。
它不同於一般的居民儲蓄存款版。不同之處在於:居民儲蓄存款實行的是「存款自權願,取款自由,為儲戶保密」的原則,而住房公積金則是一種強制繳存的「儲金」,只要符合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對象,都必須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
居民儲蓄存款沒有存款時間要求,隨時隨地可存款,而住房公積金則是按月繳存的。居民存款可以在存單約定的時間內隨時提取,以體現取款自由的原則;而住房公積金提取有相當嚴格的政策規定,只有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繳存人才能提取自己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居民儲蓄存款根據期限實行不同的利率政策,住房公積金實行低利率政策,即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照居民存儲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本息,比照三個月整存整取利率計息。
C. 住房公積金是否為強制繳納
是強制性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D. 住房公積金是不是強制繳納的,可以不交嗎
不可不交,《住房公積金條例》有規定。
E. 公積金繳納是國家強制嗎
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強制性的,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屬於住房公積金制度繳納范圍內的單位應該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註:個體工商戶不強制繳存)。
(5)住房公積金是否強制繳納擴展閱讀
《廣州住房公積金行政強制自由裁量權暫行規定(初稿)》公積金中心可以在單位逾期不繳納罰款或者逾期未補繳住房公積金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行政強制執行。
《規定》提出,行政強制措施必須由中心具備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實施,且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中心在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先行催告,即催告單位繳納罰款,或催告單位為職工履行補繳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單位收到催告書後,在催告書規定期限內進行陳述和申辯的,執法人員應當對單位陳述和申辯的內容進行記錄,並復核。單位未在催告期內繳納罰款或者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且未進行陳述、申辯,或者其陳述和申辯的理由、證據不成立的,在催告期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公積金中心就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之後,法院將已強制執行的補繳款項劃入中心歸集賬戶的,公積金中心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為職工辦理補繳手續。如果存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主體資格不存在的,無財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受人等情況,公積金中心應該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知職工。(記者賴偉行)
F. 深圳的住房公積金是否屬於強制要交
是強制要交的。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三條 單位未按規定辦理住內房公容積金繳存登記,或者未按規定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理。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予以處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G. 關於住房公積金國家規定是否強制繳納的問題
關於住房公積金國家規定強制繳納的問題不存在。
根據國務院《住房版公積金管理條例》規權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均應為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這里所稱企業,是指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和在城鎮的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合夥企業、私營企業。
工作人員說,公積金的繳納必須是單位作為繳納主體,單位到當地公積金中心開設賬戶,就可以給員工繳納。個人不能繳納公積金。
H. 住房公積金是否是國家規定強制繳納的嗎
問:來
住房公積金是否自是國家規定強制繳納的嗎?
答:
住房公積金不是國家規定強制繳納的。
請參考下面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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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知道君是網路知道機器人,盡胡亂引用一些文不對題的回答。
現在的回答就是引用「YELLOWONE13132」的文不對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