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及方法
1、支付房租公積金提取情形應當發生在職工的情況
2、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3、在同一時間段內,職工僅能選擇一項住房消費情形提出申請,並不得重復申請;同一時間段是指職工上次辦理提取業務至本次申請辦理提取業務之間的時段;未辦理過提取業務的,同一時間段是指職工本次申請辦理提取業務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提取次數
1、職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點櫃台提取的,
2、職工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台提取的,
提取額度
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五十,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提取材料
櫃台提取
基本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2、身份證;
3、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或需材料
提取申請人根據情況查看是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結婚證(職工委託配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受託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身份證、授權委託書(職工委託其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受託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自助提取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2、《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如未簽自助提取協議)
櫃台提取流程
1、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台申報並預約,詳情參見:深圳公積金提取網上預約流程
2、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決定;不予提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提取的理由。
3、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請人到公積金繳存提取網點的櫃台辦理提取業務,商業銀行辦理支付手續,資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儲蓄賬戶中。
自助提取流程
自助協議簽訂
1、提取申請人辦理自助服務平台辦理提取業務前,應當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如果已經簽訂自助協議,可以略過此步驟。詳情參見:深圳公積金提取自助協議簽訂
網上提取
1、職工憑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及密碼→登錄網上辦事大廳;
2、選擇個人提取業務中的「支付房租提取」→(根據界面顯示)核對信息無誤→點擊提交(業務當場受理)→辦結業務(業務受理後一至兩個工作日內)。
提取地點
1、櫃台提取:三大銀行公積金繳存提取網點
詳細地址電話參見:深圳中國銀行公積金網點 深圳招商銀行公積金網點 深圳建設銀行公積金網點
2、自助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
提取時限和費用
1、辦理時限:
櫃台提取:當場辦結,資金到賬以入賬時間為准
自助提取:業務受理後一至兩個工作日內
2. 退休了,怎樣提取公積金,流程怎樣
退休人員自退休之日起可以全部領取本人的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是:1、首先,退休職員向單位提出提取公積金申請;
2、然後,單位進行審核,並出具提取證明;
3、最後,職工持提取證明向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即可。退休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對賬簿或聯名卡);
(4)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5)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本人身份證上註明的年齡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並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3. 讓別人代領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可以讓別人代辦,但必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託他人辦理公證書及復印件和委託人身份證和復印件。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原則上要求必須本人親自辦理,不允許他人(指無直系親屬關系的)代支公積金。但是,為方便職工,進一步優化服務,允許以下三種代支行為:
1、允許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積金。由配偶、子女、父母辦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繳存職工本人銀行賬戶,提取款項只能撥入職工本人銀行賬戶。
2、繳存職工因故確實無法本人辦理提取,代辦人又不是直系親屬或無法提供直系親屬證明的,原則上由單位代辦,但款項必須撥到繳存職工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負責轉付職工本人。
3、除上述兩種情況,繳存職工委託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託他人辦理公證書及復印件,否則不予辦理。凡屬代辦提取手續的,代辦人都必須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和復印件。
二、提取條件: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6、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3)領取住房公積金流程擴展閱讀
住宅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員工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時應當供給自己身份證及復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宅,應供給承辦銀行(咱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同意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證明》;
3、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日子困難的,日子面對巨大壓力,應供給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確診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用,患者的醫保卡、當期醫治費用發票。
4、離休、退休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供給離退休證的,特殊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收取證明;
5、付出房租的,應供給房子租借掛號存案證明或房子租借協議書、二者能夠挑選其一,付出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6、享用鄉鎮最低日子保證的,應供給《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證證》或勞作、工會等部門供給的其他有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