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個人可以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條件不同,提取手續不同,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符合的提取條件。
提取流程主要分為如下幾步:
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所需材料。
2、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後開具一式三聯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後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於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於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並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4、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5、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6、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列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7、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列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9、個人提取:當個人和單位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生爭議,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管理部應予協調。協調不成的,管理部依據《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管理部主任審批後,可直接為職工個人辦理提取並書面通知單位。
職工個人辦理時,須上述關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請,提取流程與單位提取流程一樣。
『貳』 個人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
個人是無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一般情況下,個人是無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當然也無法辦理住房公積金,而是必須由單位來進行設立和繳納,而且交公積金的話是必須有單位財務的公章才行。
1、假如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話,是可以給個人繳納公積金的,因為我國國家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為自己繳納公積金。
2、假如個人是單位職員的話,如果公司沒有繳納公積金項目,你可以嘗試和公司領導溝通繳納公積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無法替你出的話,你可以自己來全部繳納。
3、假如個人是無業、做微商或者做淘寶的話,你不是單位職業,同時也不是個體工商戶的話,是無法繳納公積金的,這種情況下你只能通過掛靠單位來自己繳納公積金。
(2)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叄』 住房公積金網上提取怎麼辦理啊
住房公積金網上提取業務操作流程:
1、首先打開自己想要查詢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址。
公積金提取一般在 3 日內到賬,具體情況依不同城市而定。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1、在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提交後,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銀行會直接匯款到個人賬戶;
2、原則上是在你辦理完公積金提取手續後三個工作日打到你的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一般第二天就到賬了。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3、可以第4個工作日到銀行櫃台或ATM機上查詢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款項是否到賬,不到賬可以電話12329咨詢;
4、主要看審核時間,不同的地方辦事效率有差異,只要審核通過應該很快會到賬。
(3)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條件:
一、職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1、購買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4、租賃自住住房的。
5、.因風災、水災、震災、火災、雷電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災害造成自住住房損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產權歸職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別墅等自住住房。
二、職工符合以下銷戶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1、退休及按照省、市(縣)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退養和內退的職工須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方可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跨省轉移住房公積金的。
6、港澳台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返回港澳台的。
三、職工家庭購買商鋪、辦公用房、產權式酒店客房等商業性質房產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和償還該商業性房產的貸款本息。
四、職工家庭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能辦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本息)提取業務,不得再辦理其他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
『肆』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離、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下列證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出國定居的護照鑒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批文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醫院提供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2、繼承人的繼承證明(如:配偶要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要提供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
3、由繼承人聯合簽定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3、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五、職工購買商品房申請提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經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及身份證原件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血親)申請提取公積金,應提供戶籍關系證明。
4、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六、職工自建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建設部門簽發的《建設許可證》、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自建人關系證明的原件。
3、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七、職工購買房改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房改辦簽發的《交款通知書》復印件1份。
2、房改辦印製的《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報表》或《職工購買集資房名冊》或《計算表》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4、購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購房人關系的證明。
5、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八、職工購買二手房且不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過戶後的產權證(期限在產權證辦理出後 個月內)。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5、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九、職工購買二手房且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原件。
3、中介所的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十、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與借款人關系證明。
3、已填好和簽章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抵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4)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