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烏魯木齊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呼和浩特使用嗎
一、烏魯木齊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呼和浩特使用的。
二、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二章 貸款對象及條件
第七條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職工(不包括一年繳存一次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並重新繳存後,其住房公積金封存期可視同連續繳存期累計,滿6個月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所在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但單位已經按規定製定補繳計劃,並按計劃補繳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職工或其配偶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八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以下簡稱借款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相對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和擔保義務,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
(三)購買自住住房(不包括商住兩用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首期付款,各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可根據不同階段國家有關政策,適時進行調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需費用20%的首期付款。貸款的申請有效期限自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止,不超過兩年;購買二手房為辦理過戶手續1年內;
(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呼和浩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http://www.hhhtgjj.com.cn/dffg/1037.htm
⑵ 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賬戶查詢
輸入身份證號碼查詢如何操作
⑶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
a:3:{i:0;a:7:{s:6:"mtitle";s:33:"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查詢";s:7:"summary";s:607:"1.網站查詢
網站查詢需要登錄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網站進行查詢:http://www.wlmqgjj.com,進入個人網上業務窗口,輸入個人賬號或者證件號碼即可點擊查詢。網上查詢住房公積金需要添加公積金賬戶。
2.磁卡查詢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天山區、沙區等公積金管理中心裝有公積金查詢機。用戶可刷卡查詢,按F1就可以列印查詢結果。沒有公積金磁卡的可通過單位統一辦理磁卡。在查詢機上查詢住房公積金,可列印,有明細列表。";s:8:"art_link";s:38:"http://www.to8to.com/yezhu/z13715.html";s:8:"ordernum";s:1:"1";s:6:"imgurl";s:59:"//pic.to8to.com/case/2015/03/29/20150329151127-313e0323.jpg";s:8:"filename";s:0:"";s:6:"isCase";i:1;}i:1;a:3:{s:6:"mtitle";s:39:"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s:7:"summary";s:580:"按照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
(公積金賬戶余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
按照烏魯木齊貸款比例計算的可貸額度。對購買烏魯木齊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烏魯木齊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33:"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提取";s:7:"summary";s:765:"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購房合同簽訂一年內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項1年以內的,其提取金額不得大於購房金額或建修房費用;
2、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賬戶余額歸還借款,也可以按月提取本人或產權共有人賬戶公積金歸還住房借款。採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方式的,應為能夠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職工。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需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
3、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無房職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職工需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年應支付的房租額;";s:8:"ordernum";s:1:"3";}}
⑷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怎麼用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國家為職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貸款。是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在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押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償還本息連帶責任,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的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城市住房公積金是市(縣)政府用於解決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問題的專項基金。城市住房基金從同級財政現在用於住房建設、維修、管理和補貼的資金,當地提取住房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出售屬於國有資產的住房回收資等渠道籌集。 建立職工住房公職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作用: 1:籌集住房資金; 2:提高職工個人購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製向房屋貨幣化分配轉變。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住房儲金。它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通過"個人存儲、單位資助"的辦法建立的一筆屬於個人的住房消費資金,專項用於個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費用。 單位住房基金是為解決單位職工住房問題、轉換住房機制而建立的專項基金。通過建立單位住房基金,把企業單位用於住房和生產的資金分列,使住房資金的來源和使用合理化、規范化、固定化,為實現住房實物福利分配轉為按勞分配為主的貨幣工資分配奠定基礎。建立住房基金要立足原有資金的劃轉,即依據國家的房改政策和有關財務規定,把單位現有用於住房建設、現代管理和補貼等支出的資金進行核定,並按相應的規模建立住房基金備查賬戶。單位住房基金主要用於資助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購、維修管理費用和出售住房時個人支付房價與住宅造價之間的差額,以及提租後對生活困難的職工發放房租補貼。 在您離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 購、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償還用於本人的住房方面貸款; 支付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的5%的部分; 您退休時,可以一次結清並支取全部住房積金本余額。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的長期儲金,它由職工及職工所在單位交納。職工個人按月交納占工資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單位也按月提供占職工工資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兩者均歸職工個所有,隨著工資發放時交納,存入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作為職工用於住房消費的資金,既要用於購、建住房,又要用於支付維修住房的費用。為了不加大購房職工的經濟負擔,在計算房價時,把單位資助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貼現值打了一個80%的折扣,就是為購房職工預留部分用於維修費用的資金。 當職工離退休時,其積累的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退還職工本人。 另外,當職工在職期間去世,其結余的公積金本息,可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根據<<繼承法>>辦理提取手續。 根據規定,職工個人所在單位應按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5%交納住房公積金。今後可能會對繳交率進行適當調整。三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交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貸款額度與公積金繳交余額相關,貸款最高限額10萬元,同時不得超過購買住房房價的70%。 貸款額度計算: 貸款額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參與計算貸款額度人員計算住房公積金月工資基數之和)× 35% × 12個月 × 貸款年限。 公積金的貸款還款期限為1-30年。
⑸ 現行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怎樣的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會通過公積金貸款進行買房,但是用公積金來買房也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才能夠進行的。那麼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證明呢?又有哪些利弊呢?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具有城鎮戶口;
2、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從後往前推算);
3、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5、有《擔保法鎮困》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
6、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
7、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收入證明
公積金貸款工資證明是需要去工作單位去開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門負責。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申請貸款的時候,已經處於理智狀態,或者剛去新公司不久,這樣的情況下銀行一般是不會同意你的貸款請求的。所以想要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朋友,在貸款之前好不要輕易換工作。
對於像個體戶這樣無法開具工資證明的,可以向銀行說明情況,並一個銀行流水做還款能力輔助證明。
公積金貸款工資證明的填寫要求是什麼?
1、工資金額要如實填寫,填寫金額以實發工資為准;
2、一定要加蓋單位工資主管部門印章或單位公章,印章的主體名稱須與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開戶名稱相一致;
3、證明出具時間為申請日當月或上月;
4、收入證明盡量使用列印件,以免出錯;
5、工資證明一定要提供原件,即公司蓋章部分必須是紅色的鮮章,不能使用復印件(不論是黑白件還是彩印)。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有哪些利弊?
公積金貸款優點:
1、公積金貸款的利息大大低於同期商業貸款;
2、住嫌枯房公積金貸款可貸房源面廣,二手房對房齡限制較少;可以不受開發商銀行帳戶的限制,讓借款人自由選擇還款銀行;
3、借款後如提前還款,可以選擇部分或全部,不需要御者念預約;部分還款後可以選擇縮短還款年限、還款額不變,還款年限不變、還款額減少,延長還款年限、還款額增加等還款方式;還可以選擇用住房公積金逐月還貸和在一次還清時用住房公積金沖貸。
公積金貸款缺點:
1、需按照各地政策繳滿一定期限的公積金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2、公積金貸款金額有限制。
哪些房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1、商品房 (開發商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簽訂貸款合作協議);
2、現住房 (即房改購買產權);
3、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無產權住房(必須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權作抵押);
5、拍賣房 (拍賣公司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簽訂貸款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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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
⑹ 烏魯木齊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手續
(1)職工個人應根據住房公積金支取條件,向單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書面申請,並附上有關證明; (2)單位審核同意個人支 取住房公積金後,開具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四份,由單位領導簽章並加蓋預留的銀行印鑒,並持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到經辦行辦理住房公 積金支取手續。因購建修住房、置換公房、償還貸款、支付房租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注銷個人帳戶,職工還應在該帳戶繼續繳存公積金,其他原因支取住房公積金 的,個人帳戶需銷戶同時還需辦理住房公積金儲蓄卡注銷手續; (3)經辦行審核符合支取規定後,列印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對帳單並填寫銀行付款憑證交取款人; (4)職工個人審核無誤後,憑銀行付款憑證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款; (5) 支取申請書經辦銀行留存一聯登記銀行帳,加蓋印鑒後退單位一聯,單位據此登記住房公積金單位帳和住房公積金個人分戶帳,另一聯交市住房資金管 理中心。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委託他人代辦的,須帶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⑺ 烏魯木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
烏魯木齊市查詢公積金賬戶信息明細可通過以下方式:
1.到烏魯木齊市當地管理中版心窗口查詢權,也可通過自助設備查詢。
2.登陸烏魯木齊市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網站查詢,進入http://www.shebao5.com/chaxun/xinjiang/wulumuqi.html
3.通過烏魯木齊市當地(0991)12329熱線輸入身份證號查詢。
⑻ 新疆烏魯木齊的住房公積金到多少錢或者交夠幾年才可以貸款
根據《烏魯木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爛派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八條 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 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滿一年,且按月足額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
(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協議以及有關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四)購買住房的,應已支付了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期購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不低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好檔費用的規定比例飢襪賀的首期付款或自籌資金;
(五)能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保證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⑼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抄管襲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⑽ 烏魯木齊五險一金住房公積金交多少
住房公積金繳納多少主要是看員工繳費工資是多少來進行計算的,並沒有統一的一個標准,但是繳費工資不得低於檔子最低工資水平。
單位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根據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繳納的,而比例一般在8%-12%,最低不得低於5%。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