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莞住房公積金離職後多久可以取
外地戶口員工辦理程序如果是外地戶口員工離職,根據離職後個人公積金狀態的不同,辦理離職銷戶提取所需的材料也不同。
一般員工剛剛離職的,其住房公積金還處於正常繳納運行的狀態,如要領取,需要提供的證件有:
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住房公積金存摺原件;
離職證明蓋上單位公章;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兩聯原單位蓋公章。
而員工離職一段時間後,其住房公積金已經停止繳納,被封存。封存的方式有兩種:
被封存在原單位,或者被封存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公積金狀態,由單位經辦人在辦理封存手續時選擇。被封存在原單位的,需要提供:
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住房公積金存摺原件;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兩聯原單位蓋公章。
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提供:
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住房公積金存摺原件。
而具體是哪一種封存方式,員工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者存摺號碼,到原單位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即可查詢。員工根據自己的情況,帶齊資料後在本市的94個建行網點,都可以直接辦理提取。
只有提取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才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本市戶口員工辦理程序如果是本市戶口員工,失業後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取所需資料包括:
失業證或失業備案表(蓋當地勞動服務站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存摺原件;
個人名下東莞建設銀行活期存摺或建行儲蓄卡;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兩聯原單位蓋公章。
如公積金賬戶被封存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則支取申請書不需要原單位蓋章。帶齊以上資料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2. 我在深圳住房公積金以已經辦理了離深銷戶,現在在東莞工作並且在東莞買了社保 那可以成功全額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版原因:
本人攜權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3.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嗎
一、東莞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工作調離東莞、戶口遷出東莞、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東莞住房的;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
(十)職工享受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十二)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二、東莞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領取並填寫《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將填寫好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交職工單位核對並蓋章;
(三)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蓋章;
(四)持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和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3)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東莞公積金提取時間
(1)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時限:此類提取必須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如屬於貸款購房,但在正常還貸期間未辦理,貸款已全部結清後才提出申請的,需參照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的方式辦理。業務辦理間隔: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2)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時限:此類提取必須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筆貸款辦理提取,如更換貸款應按首次辦理。如屬於貸款購房,但在正常還貸期間未辦理,貸款已全部結清後才提出申請的,需參照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的方式辦理。業務辦理間隔: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時限:申請人所租住房必須位於本市轄區,並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申請辦理,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4)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時限:此項業務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一個月以上,每次辦理可提取賬戶全部余額(非銷戶),直至申請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時限:病患者仍在治療的,申請人可申請多次提取,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三個月以上
4.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簡介: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經東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負責管理東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注冊資本:20萬人民幣
5. 東莞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怎麼公積金提取
東莞的住房公積金如果要取,當然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