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共有產權住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2017年8月15日,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共有產權住房是否可以落戶、入學等問題,北京市住建委明確表示,共有產權住房屬於產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那麼,到底什麼是共有產權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的申請條件又是什麼呢?
不能申購的
需要注意的事項?
⑴共有產權房是新類型房屋,其不動產權證上的房屋性質為「共有產權住房」,每個共有產權項目會拿出30%的房源分給新北京人,購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標准申請公積金和商業貸款購買。(商貸的首付比例最低為30%)
⑵申請家庭放棄選定住房或選定住房後未簽訂購房合同,累計兩次及以上的,3年內也不得再次申購。
⑶北京戶籍的無房家庭,可以申請本區的項目,也可以申請別的區的項目。而非北京戶籍的無房家庭,只能申請工作所在區的項目。
以上就是關於共有產權住房的相關知識,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嗎?
『貳』 北京共有產權住房能做貸款嗎
條件符合就可以,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實際內年齡加貸款申請容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叄』 用房產證可向銀行貸款嗎 共有產權住房能貸款
《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中第二十一條規定: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關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購房貸款。
『肆』 「共有產權住房」 出來了,持有者可以申請抵押貸款嗎
9月30日正式實施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中第二十一條規定: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關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購房貸款 您可關注微信公眾號 北京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會有很多能幫助您的信息
『伍』 外地買房還能申請共有產權住房嗎
在外地購買住房在本地無房是可以在本地申請共有產權房的。
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申請購買本市共有產權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應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
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5)共有產權住房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 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
(一)購房人向原分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請,明確出售價格。同等價格條件下,代持機構可優先購買。
(二)代持機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購房人可在代持機構建立的網路服務平台發布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信息,轉讓對象應為其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新購房人獲得房屋產權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住房」,所佔房屋產權份額比例不變。
(三)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和代持機構經協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家庭轉讓房屋。新購房人取得商品住房產權。購房人和代持機構按照所佔產權份額獲得轉讓總價款的相應部分。
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也可按市場價格購買政府份額後獲得商品住房產權。
『陸』 北京共有產權房可用公積金貸款嗎
北京共有產權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
『柒』 北京共有產權房可用公積金貸款嗎
中國銀行的個人住抄房公積金襲貸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的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是指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費用時,同時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由受託銀行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組合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捌』 請問共有產權房有沒有因為貸款不了,不能買的
共有權房是不是房抄主和襲別人是共有的,各佔百分比?有兩個房本吧?
只要是大產權的商品房都可以貸的
個人抵押貸款,首先看房主在銀行的信譽度如何?在查下房子是否是大產權的商品房等。。
大概流程:准備資料--房產評估--銀行面簽--補齊資料--銀行批貸--抵押登記--放款
北京融德信貸款顧問,希望可以幫到您。
『玖』 共有產權住房怎麼申請
共有產權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配售時,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共有產權的做法是把產權先定下來,因為沒有牟利空間,避免了「開寶馬住經適房」和「經適房抽簽六連號」等問題。不同的困難程度,可以有不同的產權的比例。打通了銀行、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助購渠道,讓申購群體能夠更加便利地買房。
政府與購房者產權比例是共有產權住房的焦點所在,也是未來調整的空間所在。試點地區不斷優化共有產權比例調節機制,個人出資比例可在50%至95%之間由購房者根據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選擇。
(9)共有產權住房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共有產權房」作為經濟適用房的變異形式,其顯著特點在於價格形成機制。「共有產權房」用地性質由劃撥改為出讓,並完全按照商品房進行開發,且銷售價格計算也等同於商品房。
可見,比起傳統的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價實際上是「隨行就市」。客觀上,「共有產權房」的這種價格形成機制,不啻於維護了商品房市場價格,喪失了經濟適用房平抑市場房價的政策效應。
另一個顯著特點在於「共有產權房」的出資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開」或「五五開」墊資,並不影響購房者向銀行申請商業貸款等。就其出資方式的本質來說,與開發商推出的所謂「零首付」優惠政策比較,前者的墊資人是政府,後者的墊資人是房產商,從融資模式上看,並無本質差別。
『拾』 共有產權房能夠買賣嗎,共有產權房怎樣認定
共有產權房是能夠買賣的,但是必須要徵得共有人的同意,不然是無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徵得共有人同意,房屋買賣無效,這里的「共有人」,包括共同繼承人這種情形。因此,由於這種房屋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買房人一般無法取得房屋產權,而其購房款已支付,這樣很可能跌入房款兩空的陷阱。
未經共同繼承人同意買賣房屋是指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不徵得其他共同繼承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牟利,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買房人的權益受損的情形。
認定方法為房屋產權可以按照兩種比例實現共有:當個人與政府的產權比例為7∶3時,個人承擔的價格相當於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對仍無力購買的特殊困難家庭,可按5∶5的產權比例進行購買,個人承擔的價格則相當於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70%,即共有產權經濟適用住房。
共有產權房的購買人隨著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請購買政府部分的產權。按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內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原供應價格結算;5年後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屆時市場評估價格結算。
房屋出售時與此類似,出售所得按購房家庭與政府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當購買者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家庭收入高於政府規定標准,進入中高收入群體時,政府也無需強制其搬出,而是對政府產權部分收取市場租金。
(10)共有產權住房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共有產權房,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共有產權房」作為經濟適用房的變異形式,其顯著特點在於價格形成機制。「共有產權房」用地性質由劃撥改為共有產權房出讓,並完全按照商品房進行開發,且銷售價格計算也等同於商品房。可見,比起傳統的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價實際上是「隨行就市」。客觀上,「共有產權房」的這種價格形成機制,不利於維護商品房市場價格,喪失了經濟適用房平抑市場房價的政策效應。
另一個顯著特點在於「共有產權房」的出資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開」或「五五開」墊資,並不影響購房者向銀行申請商業貸款等。就其出資方式的本質來說,與開發商推出的所謂「零首付」優惠政策比較,前者的墊資人是政府,後者的墊資人是房產商,從融資模式上看,並無本質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