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怎麼申請領取
一、住房公積金簡介: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9、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三、申請程序:
1、職工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領取或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網站下載《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2、職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寫完整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到所在單位初審(是否是職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條件),職工單位對《審批表》和所提供材料確認無誤後,在《審批表》上作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3、職工備齊材料後送管理中心服務窗口申請辦理;
4、提取接件人對職工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審核內容:所提供資料是否真實、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提取條件),對符合提取規定的資料予以登記受理,不符合提取條件的資料退回;
5、業務經辦人初審送部門領導審核,部門領導審核完報送分管領導審批;
6、經審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轉賬方式劃轉到該申請人單位基本賬戶或指定的還貸賬戶或交款賬戶;
7、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由服務窗口及時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B. 《住房公積金使用審批表》、《紹興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在哪裡拿
紹興市公積金提取所需要的表格為《紹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可在紹興市公積金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xgjj.gov.cn/art/2015/4/3/art_22463_611336.html
下面以購買商品房為例,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全額付清房款:《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和全額不動產銷售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2)僅首付部分房款:《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首付款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和房管部門提供的預告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房地產開發公司提供的商品房合同備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具結書(原件和復印件)。
(3)辦理住房貸款:《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房屋貸款合同》(原件)、首付款發票(原件和復印件)、銀行放貸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其他還須提供資料:《紹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卡。
其他提取公積金形式所需要的材料可參考網站信息:http://www.sxgjj.gov.cn/col/col22412/index.html
C. 請問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要那個單位填表蓋章的提取審批表嗎
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要有所在單位扣有財務章的提取申請表。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D. 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中提取原因怎麼寫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專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屬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 如何申請自住住房公積金維修的提取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版提交的相關證明後,權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F.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審批表 需要單位蓋章嗎,一般什麼部門蓋章呢
需要你的工作單位該單位公章,然後拿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去審核,其中需要管理中心的管理人員及領導簽名註明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