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有什麼用
用途一貸款買房,貸款買房是公積金最為常見的用途,很多人選擇用公積金來貸款買房,主要是因為公積金貸款的利息比較低,遠低於商業貸款;
用途二提取買房,如果不用公積金來貸款買房的話,你可以提取公積金里的錢來作為房子的首付;如果不買房,也可以把公積金里的錢一次性給提取出來;
用途三房屋翻修、裝修,房子翻修和裝修都會花費不小的一筆錢,在這個時候公積金也能發揮不小的作用;
用途四用來付房租,只要公積金連續繳滿3個月,租房的人就可以申請把公積金提現;
用途五支付大病醫療費,這個功能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擁有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人,身患相關重大疾病時,個人和家屬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疾病的治療。
❷ 住房公積金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1、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2、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2)職工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關於不得要求辦事單位、職工提供多餘材料及證明有關事宜的通知》
為切實把減證便民改革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有關文件規定保留的三項證明外,中心各部門一律不得要求辦事單位、職工提供其他證明材料,三項證明包括:
1、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北京購房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需提交的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購買已經設定抵押的新建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等按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要求核實解除抵押情況的房屋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需提交的由「銀行」開具的關於同意銷售和解除抵押權的證明。
3、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但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借款申請人,在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申請認可其原在外地繳存記錄時,需提交的由其「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繳存證明。
❸ 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的區別
1、對象范圍不同
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
2、構成不同
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
3、額度不同
1)職工的住房補貼額:有房: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2)住房公積金額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職工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❹ 住房公積金有哪幾種狀態
公積金共分為3種形式,市屬公積金、國管公積金、中直公積金。
判斷方式是,看你的單位,如果是中國鐵道部,中建幾局這些一般是國管。如果是一般公司就是市屬。中直公積金是中央直屬管理的單位
市屬公積金的判斷,一般公積金聯名卡是交通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繳存地點是各級市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拿北京這邊舉例子,聯名卡卡號是以110開頭!
國管公積金,聯名卡主要是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繳存地點,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一般單位的聯名卡等級號是以5開頭。512XXXXXXXXX或者是502XXXXXXXXX。
中直公積金,聯名卡對應的銀行,沒有具體指出。繳存地點: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4)職工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
一、購房、建房、房屋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三、無自有住房,租房;
四、支付維修基金(大修基金)、物業管理費。
而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
一、離、退休;
二、出境定居;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四、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五、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六、遇到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七、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標准,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八、非當地戶口職工與當地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九、在職期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❺ 有住房的職工需要繳納住房公積金嗎
郭某應聘到一家廣告公司做平面設計,因收入水平一直不錯,郭某早在三年前自己就買了房。但是在月底發工資時,郭某發現自己的工資條上並沒有扣除住房公積金,單位在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時候就沒有為他繳納,郭某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難道自己有了房子,不再需要解決住房的問題了,單位就不用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了嗎?
單位應該為郭某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是否需要為在職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只與單位的性質有關,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單位就必須履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義務。我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只要符合上述住房公積金征繳的范圍,單位就應該為在職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將職工本人是否有住房與單位是否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掛鉤,目的是在找借口逃避其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是不合法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第二款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單位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其應盡的法定義務,單位不能以職工個人住房條件為理由,拒不履行自己的義務。
❻ 住房公積金怎麼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按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的合計數確定。具體計算公式:
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合計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
1、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應發工資全額進行核定,每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每年調整時間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2、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統一為12%(即單位和個人各12%),同一單位實行同一繳存比例。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
(6)職工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補)繳匯總表及匯繳變更清冊;
2、付款票據(支票、進賬單或匯票等);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❼ 在哪些情況下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王某是一家國有企業的職工,在單位工作了5年的時間,現在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已經有四萬多元。現在王某的父親因中風住院治療,急需一筆資金,家庭基本生活因此變得非常困難,王某想到了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他去問單位的領導,看看這筆錢現在能否取出來以解燃眉之急。請問題:王某能否以家庭生活困難為由取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裡面的錢?
王某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住房公積金專門用於職工的住房消費,《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了以下一般性的狀況下,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可見,王某其實並不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這幾種情況。但是《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也規定了幾種特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案中,王某的父親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投入大額的資金,並且造成了家庭生活的嚴重困難,在此情況下,王某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
十、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因發生特定情形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經過主管機關審核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❽ 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嗎
1、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條例第37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版規權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公積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為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❾ 一般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賬務上怎麼處理的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個人代扣住房公積金應全部通過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專科目實現,可以屬不設立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代扣科目結算,因為這樣月末處理時候更加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