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怎麼給離職人員退住房公積金
無須取消,只要斷交,公積金賬號就被封存起來了。員工到了新單位可以補繳就可以解封。
一、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職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為封存戶:
1. 單位變更或終止時,無法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的。
2. 職工合同期滿,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內被解聘,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3. 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除名,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4. 職工被判刑、勞教的。
5. 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的,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6. 職工進再就業中心,原單位已關閉或停產的。
7. 職工停薪留職,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8. 職工因其他情況中斷工資收入的,經本人申請,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予以封存。
前款第1—4項所列系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第5—8項所列系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
二、 住房公積金封存戶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帳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戶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封管辦)集中管理,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帳戶由原單位管理。職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區分,前者稱入管集中封存職工,後者稱單位封存職工。
三、 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和封存戶提取實行審批制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封管辦審核,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暫委託建設銀行經辦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後分別由封管辦和職工所在單位進行封存管理。
四、符合本辦法第二條1—4項規定情形的,單位應當在終止勞動關系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封管辦提出封存申請。單位應填寫「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清冊」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清冊匯總表」,並提供有關封存原因的證明材料,到封管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審核手續。
㈡ 怎麼在網上預約退住房公積金怎麼退
退住房公積金的預約方式是:
一、登陸到公積金個人網上辦事大廳之後,找到回 個人信答息----個人提取裡面的 「提取業務預約」 業務。
二、進入預約公積金辦理申請,選擇 "提取原因"(根據情況提取)--選擇您最近的銀行網點 和 預約時間 (周一到周五工作時間)。
三、設置好之後,點擊 」提交「即可完成預約公積金,輸入驗證碼 結束。
四、預約成功會有一個 預約號 和預約信息可以發送到您手機提醒。到時候帶好身份證(重要)和銀行卡到預約的網點,進行提取公積金即可(金額會轉到您的卡上)。
㈢ 深圳住房公積金怎麼退出來我已經離開深圳了
如果你的社保辦了轉移,就可以憑深圳社保轉移憑證或者醫療轉移憑證,現在公積金網上預約,然後去銀行辦理就可以了
㈣ 住房公積金怎麼退
辦理公積金提取首先要明確自己是否符合條件,然後攜帶相關資料向婁底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區管理部提出申請。經過中心工作人員審核後,符合條件則辦理手續。
重點需要說明的是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資料的正確性,並在《住房公洞蔽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中的單位審核欄加蓋單位印鑒予以確認。
改制、破產企業的職工,原單位已辦理工商注銷登記的,憑工棗判商注銷登記證明或改制、破產文件,可由原單位指定的留守組織、管理機構或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核實蓋章。
(4)住房公積金怎麼退擴展閱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納岩州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㈤ 住房公積金怎麼退出來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㈥ 個人的那部分住房公積金怎麼退
公積金裡面的余額可以用於買房、租房等。
余額包括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合計,所以如果沒有買房或者租房,等你在單位離職以後也可以提取,提取時候不分單位和個人部分。記得讓公司給開具離職證明。
㈦ 辭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退能全額提現嗎
辭職後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㈧ 深圳的住房公積金怎麼退
深圳的住房公積金是不能退的,但是離職且戶籍遷出本市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戶籍遷移證明等材料。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規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的;
(七)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
(八)女滿45周歲、男滿50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的;
(九)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審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二)、(三)項規定中的自住住房限於本市范圍內。
(8)住房公積金怎麼退擴展閱讀: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 按本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1年以上,且未曾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銷戶提取時,可以給予適當的利息補貼。利息補貼標准由公積金中心制訂後報公積金管委會審定後施行。
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資金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向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條件的職工配租或者配售,所得相關收益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具體辦法由公積金中心制訂並報公積金管委會審定後施行。
㈨ 在蘇州退住房公積金怎麼退
我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工
蘇州大市范圍外戶籍職工離蘇銷版戶提取公積金權的,憑:
公積金卡,身份證,外地戶口本(蘇州暫住證,居住證),繳存單位離職證明。
如已經在蘇州大市范圍外就業(不限戶籍地),憑:
公積金卡,身份證,工作合同,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繳存證明和繳存明細。
㈩ 辭職了住房公積金怎麼退
無須取消,只要斷交,公積金賬號就被封存起來了。員工到了新單位可以補繳就可以解封。
一、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職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為封存戶:
1.
單位變更或終止時,無法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的。
2.
職工合同期滿,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內被解聘,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3.
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除名,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4.
職工被判刑、勞教的。
5.
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的,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6.
職工進再就業中心,原單位已關閉或停產的。
7.
職工停薪留職,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8.
職工因其他情況中斷工資收入的,經本人申請,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予以封存。
前款第1—4項所列系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第5—8項所列系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
二、
住房公積金封存戶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帳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戶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封管辦)集中管理,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帳戶由原單位管理。職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區分,前者稱入管集中封存職工,後者稱單位封存職工。
三、
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和封存戶提取實行審批制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封管辦審核,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暫委託建設銀行經辦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後分別由封管辦和職工所在單位進行封存管理。
四、符合本辦法第二條1—4項規定情形的,單位應當在終止勞動關系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封管辦提出封存申請。單位應填寫「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清冊」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清冊匯總表」,並提供有關封存原因的證明材料,到封管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審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