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以直接用公積金裡面的錢還貸款嗎
可以。
依據:公積金卡對應兩個子賬戶,每年1月和7月會把你的公積金賬戶中的錢轉到你的還款賬戶,每月還款時自動扣除,金額不夠時需要你自己到銀行補足。
拓展資料(有關公積金的相關資料介紹):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儲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參考鏈接:網路:公積金
② 住房公積金能還房貸嗎
住房公積金能還房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還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③ 如果開始沒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以後有了公積金可以用來還房貸嘛
可以的,具體規定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50號)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還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50號)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④ 買房時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公司交的那部分公積金可以用來還貸嗎
可以的,但是必須到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大於所需還款額時,是從公積金賬戶內直接扣除的。當賬戶余額不足以抵扣還款額時,需往公積金聯名卡內存所需還款額。需要注意存入數額必須等於或大於本期應還款數額,不能存入公積金不足的數額。
一、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4)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還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一、辦理流程
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額度
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比如成都個人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是80萬,如果評級評到3A級別的話最高可以到80萬*(1+30%)=104萬,2A評級可以貸92萬
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款總額的70%;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公式: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實際繳存比例×12(月)×0.45(還款能力系數)×貸款期限(最長可貸年限)
若夫妻雙方繳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較高的一方確定實際繳存比例。
不高於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月還款/月收入不大於50%(其中:月還款包括已有負債和本次負債每月還款之和)。
⑤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還可以貸款嗎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還可以貸款,但不能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若是提取的公積金是用於支付房貸的,那麼再貸款可能就會算做二套房。但是否算二套這取決於第一套房貸款是否還清和當地是否落實公積金新政策,即結清貸款再買算首套。
相關規定如下,
第一,貸款已還清,當地未落實公積金新政,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算二套。
第二,貸款未結清,不管當地是否落實公積金新政,都算二套。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⑥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每月扣除的公積金可以用來還房貸嗎
可以。
住房公積金沖還貸,就是委託銀行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里的錢去還貸款月供或者提前還款,沖還貸分「年沖」和「月沖」兩種方式。
採用年沖方式相當於每年辦理一次部分提前還款,但這種方式是優先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的,當公積金貸款結清後方可沖還商業貸款本金,另外每月的月還款額必須自行使用現金歸還(每個月要往儲蓄卡里存月供錢)。
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
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⑦ 公積金能每月用來還貸款嗎
以用於每月還貸。職工本人持《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購買外市住房無抵押登記證明的,可提供購房發票)、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委託提取協議,在賬戶余額充足的情況下,可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自動沖抵月還款。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