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房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所需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2.房租完稅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
5.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租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6.提供稅務局網站查詢發票真偽的復印件。
拓展資料:
租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步驟: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B. 在職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東西
在職員工取住房公積金根據取公積金的要求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求有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翻修住房提取公積金等方面。
1、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證件: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2、購買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契稅完稅證。
3、購買本市的拆遷安置住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拆遷安置協議;結算清單;購房款發票或收據(有效期兩年之內)。政府批准文件、拆遷通知或拆遷許可證。
4、城市、鎮自建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支付建設費用的憑證。
5、危房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公積金: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集體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支付建設費用的憑證。
C. 提取住房公積金要具備哪些條件
(1)如果是要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專休的可申請屬提取公積金;
(3)職工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不再原單位上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職工出境定居;
(5)職工將公積金用作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6)如果職工是租房,並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且將戶口也遷出本市的;
(8)不是本市戶籍的職工並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9)相關的住房公積金繳納職工享受城鎮生活保障的;
(10)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自己的生活也有嚴重困難的;
D.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提取用途證明材料:
1、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的,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經市、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憑證)或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承租人或產權人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物業聯系單》、房租、物業管理費的發票或收據等;
2、支付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用的,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物業維修費發票以及相關材料費發票等。
職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申請手續的,可以委託其配偶或直系血親代辦。代辦人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與提取申請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及提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
(4)提取住房公積金材料要求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七條,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費用:
(一)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病、大病的;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公布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
E.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離、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下列證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出國定居的護照鑒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批文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醫院提供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2、繼承人的繼承證明(如:配偶要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要提供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
3、由繼承人聯合簽定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3、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五、職工購買商品房申請提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經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及身份證原件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血親)申請提取公積金,應提供戶籍關系證明。
4、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六、職工自建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建設部門簽發的《建設許可證》、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自建人關系證明的原件。
3、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七、職工購買房改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房改辦簽發的《交款通知書》復印件1份。
2、房改辦印製的《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報表》或《職工購買集資房名冊》或《計算表》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4、購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購房人關系的證明。
5、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八、職工購買二手房且不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過戶後的產權證(期限在產權證辦理出後 個月內)。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5、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九、職工購買二手房且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原件。
3、中介所的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十、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與借款人關系證明。
3、已填好和簽章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抵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5)提取住房公積金材料要求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F.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申請表》一份(可直接到網點領表);
(二)職工身份證原件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三)委託配偶辦理的,須提供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委託其他人辦理的,須提交須提交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並同時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6)提取住房公積金材料要求擴展閱讀:
(一)職工與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後可通過自助渠道辦理;
(二)職工對房產數量有異議的,可到深圳市房產查檔網點查詢實際房產數量並列印其全部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查詢截止日期距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30天之內),再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理;
(三)住房公積金可提取額度以公積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等規定審核的額度為准;
(四)職工可憑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密碼」在發卡行自助終端辦理提取預約業務(支持跨行預約,暫開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終端公積金業務功能)。
G. 離職後提取住房公積金都需要帶什麼材料
1、如果員工是屬於進城務工人員的話,離職後可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提取手續的。
需要材料: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2、如果非進城務工人員,而是本地人員的話,那麼就需要滿足一定要求才能進行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提取住房公積金材料要求擴展閱讀
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參考資料公積金_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