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取出的步驟
辦理提取公積金的一般操作程序:
1)個人申請: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初審: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應證明材料是否真實進行初審,核實後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3)單位申請:單位公積金經辦人員將經初審後的職工申請證明材料與《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申請;
4)中心核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單位遞交的證明材料進行查驗,並按核准後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轉帳支付給申請單位,由單位支付給申請職工。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商品房(經濟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2)購房發票或預付款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如購房發票原件已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則需提供房屋契證原件和復印件和發票復印件。
Ⅱ 請問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和程序是什麼
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不同用途和目的,程序如下:
(一)
提取人憑本人公積金卡、身份證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公
積金管理機構(包括市公積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下同)
或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銀行市區所屬網點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