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e龍岩怎麼支取公積金
1.職工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支取申請表;
2.職工攜帶填寫完整並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龍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支取手續;
3.龍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進行提取審批後,職工憑授權單及審批單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轉款;
4.職工憑銀行支取回單到單位領取。
Ⅱ 龍岩市住房公積金買房後怎麼領取
您好!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申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住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退職)的
5.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
7.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
8.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國、出境定居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額度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個人帳戶內的余額.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帳戶余額可截至簽訂購、建房合同的當月; 本人個人帳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帳戶余額截至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
3.職工租賃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實際房租支出的70%.
4.職工本人帳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三.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證明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應提供的證明材料: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轉讓合同及契稅完稅憑證;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2.回遷、擴面住房的,提供回遷、擴面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等建房許可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5.償還產權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擔保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或貸款結清憑證.
6.租賃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賃合同和房租發票.
7.離休、退休(退職)的,提供離休、退休(退職)證書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9.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職工戶籍證明
1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難家庭(低保、特困、困難)救助證.
12.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戶籍證明注銷或國(境外)外定居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死亡證明.
四. 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以職工簽收銀行定期存單的方式提取.
1.以職工簽收銀行定期存單的方式提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轉帳支票,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給售房單位.
望採納,謝謝
Ⅲ 龍岩公積金提取流程是怎樣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專工住房屬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Ⅳ 龍岩市上杭縣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帶什麼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以下申請資料:
1、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需同時提供委託人、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配偶單位出具同意意見的《支取申請表》、結婚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原件 及復印件一份。
根據提取原因的不同,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應提供相應證明資料:
1、職工購買自住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已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第2、3、4、5、15頁)一份;
2、職工購買自住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拍賣確認書)所購房屋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職工購買自住集資建房的。提供集資建房個人交款計算表和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職工購買自住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拆遷安置協議書、拆遷安置結算單和補交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縣(市、區)及以上規劃、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 使用權證》和相應繳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縣(市、區)及以上房管、規劃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和相應繳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憑證原件,償還龍岩市行政區域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應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加蓋貸款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確認章);
8、職工一次性還清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提供借款合同、貸款銀行出具的借款憑證、還款憑證、結清貸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償還龍岩市行政區域外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還應提供購房合同復印件(加蓋貸款銀行確認章)、貸款人夫妻雙方有一方工作或戶口購房時已經在購房所在地的證明材料(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准);
9、職工租住住房月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提供房改部門出具的夫妻雙方未購買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建房的證明、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需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符)、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稅務部門開具的房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職工家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1、職工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發生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相關治療費用發票、職工家庭收入證明和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配偶或直系血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2、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傷殘證(5-10級)或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3、職工退休的。提供有關部門批復的退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4、職工出境定居。提供戶口遷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和縣(市、區)及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6、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我市的。提供與單位勞動關系終止證明和戶籍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
17、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因企業破產、改制而下崗的,連續滿二年未重新就業的。提供勞動關系終止和連續滿二年未就業的證明;
1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有配偶的,由其配偶提供夫妻關系證明、死亡證明和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無配偶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和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經管理中心調查後確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五)提取程序
1、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攜帶提取資料到管理中心領取《支取申請表》;
2、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並攜帶提取資料到單位核實,加蓋單位公章;
3、職工攜帶提取資料到管理中心辦理提取申請手續;
4、職工憑管理中心審批後的《支取申請表》和授權單,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轉款,受委託銀行以轉賬方式將款項轉到職工單位基本戶,職工憑銀行支取回單到單位領取。
Ⅳ 龍岩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回工住房答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