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慶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小王是某大型國有企業的一名正式職工,小王每月都要繳存一定的住房公積金,到現在為止已經有5年時間了。目前小王想購買一套小戶型房子,但是還欠缺部分錢款。小王想提取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那麼在上述案例中,小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呢?
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個人財產,但是我國法律法規對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規定了明確的條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小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符合第(一)項規定,所以有權提取住房公積金。
小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證明材料。此外,除職工個人提取公積金有相應要求之外,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國家應當對公民權利的行使規定一定的程序,保障公民實現自身權利有章可循。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也應當遵循一定的程序。
②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查詢個人賬戶
1、重慶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
(1)進入官方網站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鏈接,擊進入查詢頁面;(可通過網路搜索或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查詢系統進入查詢)
(2)住房公積金重慶擴展閱讀:
服務網點:
1、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人和街36號;服務時間:早上8:00-晚上22:00(電話);電話:12329。
2、鐵路分中心: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支路16號;服務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電話:61642745。
3、萬州區分中心:地址:萬州區太白路8號(國土房管局3樓);服務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電話:58251578。
4、黔江區分中心:地址:黔江區城西街道辦事處行署街995號;服務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電話:79230737 79337356。
5、涪陵區分中心:地址:涪陵區太極大道44號;服務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電話:61039292。
③ 重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法有多種,即使不買房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提取,提取是需符合要求,並提供祥光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即可: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
提取條件: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自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內,職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實際支出。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一)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提取條件:
1.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7.農民工或外地戶口職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退休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人《退休證》,未取得退休證的出具區(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4.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令或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5.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
6. 繼承人申請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載明的繼承人均須到場確認,如只有一個繼承人,則上述文件應明確是否為唯一繼承人)。
三、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3.最近一年內的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農民工提取:
提取條件:
繳存職工為農民工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農村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在房屋租賃期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2)租賃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額度提取:
1.職工未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身職工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雙方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2.職工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二)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三)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
1.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稅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3)住房公積金重慶擴展閱讀:
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時限:
辦理方式:
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
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需填表格:
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辦理地點:
1.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
(4)南岸辦事處(南岸、巴南);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大疾病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農民工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
④ 重慶住房公積金
重慶市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管理中心")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重組後於2002年10月組建成立。市管理中心系市國土房管局直屬事業單位(同時保留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⑤ 重慶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啊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提供資料:
1、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證及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3、已繳納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自籌資金的憑據;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5、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婚姻狀況證明(含單身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統一為A4標准)兩套,申請和簽約時需攜原件備驗。
申請公積金貸款辦理步驟:
1、購房職工可通過售房單位,也可到貸款承辦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咨詢辦理貸款的有關事宜,測算可貸額度和期限。
2、購房人向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同時提交相關資料復印件,同時攜原件備驗。
3、獲得批準的借款申請人接經辦人員通知後,按約定的時間到約定地點簽訂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文本。
4、辦理購房交易、抵押登記手續。
5、已辦妥所有手續的貸款由貸款承辦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資金直接劃轉借款人所購樓盤的售房單位指定的賬戶。
(5)住房公積金重慶擴展閱讀
重慶住房公積金貸款成數、額度及期限
1、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成數統一按所購房屋價值的80%執行。
2、可貸額度: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可貸額度為40萬元,參貸後繳存職工家庭最高可貸額度不超過個人最高可貸額度的1.5倍(60萬元)。且實際可貸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負債(含本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還款到期最後時限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10年。
⑥ 重慶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購房
住建部等三部委出台政策,要求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並發布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操作的相關細則,公積金繳存人要到異地貸款買房的,需要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書面證明。
在異地就業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重慶市戶籍職工,在重慶市購買自住房的,可持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同時需滿足首套首貸的相關規定。
⑦ 請問誰知道重慶住房公積金所的地址在那裡,謝謝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佳園路2號康田凱旋國際北樓5F-11F
聯系電話:(023)-12329
(7)住房公積金重慶擴展閱讀: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介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重慶公積金中心」)於2002年10月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與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實行一套班子兩個牌子的管理模式,屬公益性事業單位。
設有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監察室(黨建辦)、綜合計劃處、財務管理處、審計稽核處、政策法規處、貸款管理處、服務管理處、信息管理處10個處室,以及鐵路分中心,渝中、沙坪壩、江北、南岸4個主城內辦事處和30個遠郊區縣分中心。
重慶公積金中心負責授權范圍內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提取、使用以及賬戶的管理;
承擔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的保值增值,主要包括對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進行資金運作、增值收益核算;提供住房公積金信息化管理服務,主要包括承擔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網站建設和「12329」熱線服務。
重慶公積金中心認真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提供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的管理服務為宗旨,堅持依法履職、規范管理、優質服務,推動全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服務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為實現讓人民群眾住有所居的目標做出積極貢獻。
⑧ 離職住房公積金能否取出-重慶市的
外地戶口職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憑提供與原單位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農村戶口證明或外地戶口證明到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重慶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須知》第二條 提取要件。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1、退休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人《退休證》,未取得退休證的出具區(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4、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令或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5、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
6、 繼承人申請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載明的繼承人均須到場確認,如只有一個繼承人,則上述文件應明確是否為唯一繼承人)。
死亡職工所在單位能夠確認繼承關系的,也可由單位代為辦理提取,須單位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以及單位證明、職工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繼承人身份證件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
如繼承人無法提供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等材料的,也可所有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為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到相應分中心、辦事處確認並書面承諾後,辦理提取手續,繼承人應提供身份證及結婚證、戶口簿等直系親屬關系(父母、配偶、子女)證明。
7、農民工或外地戶口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供與原單位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農村戶口證明或外地戶口證明。
(8)住房公積金重慶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