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繳交基數是什麼意思怎麼看我交了多少了
公積金繳費基數是指個人有工作的情況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資為個人繳費基數,以後的基數是上年繳費合計的平均數。
月繳交額就是你自己交的數額,公司和個人交的數額一樣,每個月交的公積金金額就是:繳交基數x繳交比例。
根據你的情況:
787.5元就是你的繳存基數,月繳額126元,那比例大約就是16%。
6027.7元是你和公司一起交的金額,基本上你自己交一半,公司交一半。
取公積金一般有這幾個方法:
1、外地戶口,任何一次離職的時候,都可以憑離職證明、單位蓋章的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公積金卡去銷戶取完余額出來的。
2、本地戶口,停止繳費2年,可以申請全額取出;
3、當作房租取出,名下無房,每年可以提取一定的額度作為房租,但是好像一年只能去1萬2;
4、名下有房正在還貸款,也可以申請全額取出。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按職工上年度12 月份工資總額計算;
一、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二、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❷ 7月起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調整怎麼查
每年七月調整公積金基數的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專乘以職工住房公積屬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公積金基數調整: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7月至8月進行調整。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執行時間從當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網點查詢列印或拷貝職工當前繳存基數情況、身份證號、單位基本信息等,領取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文件。
(三)單位應按當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方案調整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並將調整結果告知職工。同時核對職工姓名、身份證號和單位基本信息,對錯誤信息進行更正。
(四)職工對調整結果無異議的,單位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服務網點辦理繳存基數變更手續:
1、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
2、《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花名冊》;
3、《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及復印件;
4、單位上一年度發生的《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及復印件。
❸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如何計算
繳存比例:
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
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在崗職工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下列條件:
1、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相當於購買(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費用20%以上的自籌資金(購買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20%;購買住房面積在90-144平方米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30%;購買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4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具有全部產權的房產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質押;
5、申請人必須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一年、間斷三個月的不予辦理);
6、沒有住房公積金個貸債務及其他尚未還清的、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7、沒有不良貸款記錄。
住房公積金_網路
❹ 如何查住房公積金基數
具體繳存基數可持身份證或戶口本到當地公積金中心窗口查詢。
目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上年度工資核定,最高繳存基數不得超過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針對公積金費率方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
《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15〕5號)規定,繳存比例上限原則上不高於12%。2016年,經國務院同意,住建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為12%,梵谷於12%的一律降至12%。
同時允許企業在5%-12%之間確定具體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還可以依法申請緩繳以增強企業繳存彈性。這些措施對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發揮了積極作用。
截至2016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已全部規范至12%以內;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的企業1.3萬家,減少企業繳存資金153億元。
(4)住房公積金基數查詢擴展閱讀:
國家規定
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2018年5月,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了《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區2016年出台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就是你應繳公積金的系數,例如本人月平均工資是100元,應繳公積金的系數是3%,那麼你的應繳公積金的數額就是3元。它和本人月平均基數和應繳系數都有關系,平均工資額和系數的增加或減少,應繳公積金的數額都會相應變化。
❺ 住房公積金具體繳費基數是怎麼確定的
1.繳存基數確定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按職工上年度12月份工資總額計算;工資總額應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的項目計算。新錄入和調入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職工以職工年薪均分12個月後為基數計算各人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繳存單位攜帶加蓋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資報表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基數調整
3.繳存基數上下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基數較低不低於統計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個人和企業比例
1.繳存比例政策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工資總額的6%,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提高到8%,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公積金的繳交率為10%,較低不低於8%。
月繳存額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比例,並有所在單位按其工資每月從中代扣代繳。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單位繳存比例。
2.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3.企業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5)住房公積金基數查詢擴展閱讀:
根據條例規定,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為了保障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核算準確和資金安全,單位在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前,應當填報《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如實反映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的基本情況。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應根據單位填報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上的有關信息,及時、完整、准確地審核和管理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1.登記填報對象
填報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2.登記填報內容
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應在《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中如實、准確地填寫以下內容:
(1)單位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地址、經辦部門、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職工人數、匯繳人數、工資總額、匯繳總額、發薪開戶銀行、發薪戶賬號、發薪日、單位性質代碼等。
(2)職工情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上年月平均工資額、月應繳存額(單位、個人月繳存額)等。(3)承辦銀行情況:包括經辦網點、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登記表編號、銀行代碼、網點代碼、系統單位代碼、住房公積金賬號等。
3.登記填報程序
(1)單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
(2)單位按照新《條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確定本年度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范圍、工資基數及繳存金額。
(3)單位將填妥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送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單位送達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進行審查,審核繳存職工范圍、繳存比例、工資基數、月繳存額等基本情況。
確認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單位編號(或單位賬號),填寫各代碼標識後,交由單位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
(5)受委託銀行依據單位送達的經審核後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另外根據條例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❻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怎麼查詢
具體繳存基數可持身份證或戶口本到當地公積金中心窗口查詢。
目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上年度工資核定,最高繳存基數不得超過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針對公積金費率方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
《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15〕5號)規定,繳存比例上限原則上不高於12%。2016年,經國務院同意,住建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為12%,梵谷於12%的一律降至12%。同時允許企業在5%-12%之間確定具體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還可以依法申請緩繳以增強企業繳存彈性。這些措施對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16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已全部規范至12%以內;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的企業1.3萬家,減少企業繳存資金153億元。
(6)住房公積金基數查詢擴展閱讀:
關於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增幅過快問題: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本人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
近年來統計部門已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調整為「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私營單位,人社部門也相應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核定繳費工資和計發待遇的基數。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統計范圍多數為規模較大、工資水平較高的單位,平均水平高於私營單位。
隨著養老保險擴面力度的不斷加大,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私營單位、個體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制度范圍,仍然用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使得繳費基數偏高、增幅較快的問題日趨突出,即便是按照規定的下限繳費,部分實際工資收入低於下限水平的人員繳費負擔也日趨加重。
由於工資增長率不可控且繳費基數的增長率比較高,在一定程度上沖抵了降費率的效果,使企業沒有感覺到人工成本降低。對此,我部將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商,在發布包括私營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在內的平均工資數據基礎上,統一現行政策文件中關於平均工資的口徑,力爭使繳費基數更加符合多數參保人的實際工資水平。同時,也積極研究繳費基數增幅與GDP增幅的關系,妥善處理好繳費基數增幅過大、過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