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電話號碼是多少
你好!朋友住房公積金的客服電話你可以撥打,114進行查詢
② 住房公積金客服電話多少
12329是住房公積金熱線。
2012年9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關於開通12329住房公回積金熱線的通知》,答其主要目的是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增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為本地固定電話號碼,長途撥打需在此號碼前加撥長途區號。
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主要以人工語音方式提供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回訪調查等基礎服務,並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以人工語音和自助語音方式,提供業務指南、業務查詢、業務受理等擴展服務。
③ 住房公積金怎樣投訴
1、公積金並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給員工繳納的。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20條,這些條文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設立公積金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上,都是「應當辦理」(法律上的「應當」就是「必須、強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
單位如果不依法給職工繳納公積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38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 單位如果不交公積金,該如何維權?
有關公積金的維權途徑與社保或其他勞動爭議有所不同。如果單位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員工應該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聯系方式),而不是到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對住房公積金的爭議是不予受理的,對於這點要特別注意。
3. 職工提起公積金的維權投訴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證明職工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3)證明工資收入的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工資卡等,以確定公積金的繳納基數。
另外,還需到「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的「維權專欄」( http://www.shgjj.com/wswq/ )下載《職工住房公積金投訴登記表》,填妥後連同上面的材料一並提交給公積金管理部門。
4. 住房公積金的基本常識
(1)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為多少?
繳存基數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確定,工資的項目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2)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多少?
2011年度,繳存比例為:單位7%,職工7%。
(3)公積金月繳存額的上、下限為多少?
2011年度,月繳存額的上限為1636元、下限為156元。
(4)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的如何計算?
月繳存額=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
如,某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2500元,那麼其2011年每月要繳納的公積金數額為:2600×7%+2600×7%=364元。
5. 非上海戶籍的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非上海戶籍的員工,不論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其計算口徑與上海市城鎮戶籍的職工均一致。
④ 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怎樣在網上投訴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投訴受理地址、電話:
各分中心、管理部地址和電話在「業務網點分布」中。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執法辦案時限:
住房公積金投訴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雙方舉證時間,不包含在辦案期限內),對違法單位作出處罰決定或責令單位依法為投訴人補繳住房公積金,向違法單位送達行政執法文書。遇有重大疑難案件或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辦案期限的,需按程序報領導批准。
⑤ 如何投訴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打電話12329人工投訴。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二)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⑥ 住房公積金投訴中心的電話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交納沒有強制的條例,這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不足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⑦ 如何投訴和舉報單位未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回資的5%;
有條件的城答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⑧ 如何投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人
投訴方式有四種:
1.直接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投訴
2.到財政局投訴,是住房公積金的主管部門
3.打12329住房公積金專用熱線投訴
4.本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投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