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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開發貸款

發布時間:2020-11-28 05:22:01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保障性住房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前不久聯合下發《關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規定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於貸款定向支持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筆者認為,住房公積金作為參繳職工安身立命的一個本錢,政府越俎代庖偏離公積金既定使用范圍來使用它恐有不妥。
首先,從住房公積金的本質屬性分析。住房公積金的本質是職工勞動報酬或工資的一部分,是強制儲蓄,是專項用於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保障性資金。公積金的互助性質,是建立在職工與職工之間個人信用之上,具有極強的現實約束力和道德規范性;無論誰貸款,都需要以個人收入、個人信用作擔保,需要將來慢慢償還,如果有借無還,這就不是互助機制而是救濟機制,這樣的救濟機制恐怕多數職工都不會參與。現在政府出面將住房公積金挪作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等於政府以自身信用替代部分困難群體的個人信用,來與其他職工交涉並形成借貸關系,由於政府處於絕對強勢地位,職工之間的友愛互助就有可能演變為政府的濫取強奪。
其次,從住房公積金目前規定用途來分析。《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也可將部分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則可用於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等等。由上看出,在目前法規條件下,僅允許把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建設,若挪用公積金本金,則已越過法規紅線。
再次,從目前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機制來分析。2002年出台的《關於完善住房公積金決策制度的意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決策機構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則包括政府部門代表及有關專家佔三分之一,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三分之一,單位代表佔三分之一;但同時規定委員由設區城市人民政府聘任。由於委員的最終任免權利掌握在政府手上,管理委員會就具有一定的官辦性質,而由官辦機構來進行公積金的管理決策,自然也就難免將政府的一些目標取向夾帶進來,將住房公積金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只是一個具體表現而已。
第四,從資金投向和政府信用來分析。目前經適房保障方式的公平性早已遭到公眾廣泛質疑,住房公積金若投向經適房,等於去幫忙維持和繼續推行這個千瘡百孔飽受詬病的畸形制度。住房公積金若投向棚戶區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這些項目好多根本談不上投入產出比,都是政府搭錢的買賣,還貸責任最終恐怕只能落到政府財政身上。但政府只是一個虛的概念,當前問責機制大多尚不健全,政府承擔的責任難以量化或具體落實到執行者個人頭上;公務人員尤其領導一般都有任期,所謂新官不理舊事,這樣政府信用很難落到實處。且由於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官辦性質,政府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其實就等於自借自支,很可能把住房公積金演變為政府財政的又一口袋。如果財政運轉不開,官辦性質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又如何張嘴向自己頂頭上司(政府)催討債務呢?
最後,從住房公積金收支情況分析。老職工由於在房改中享受了低價買入公房的福利,從而使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結余大量資金,但這部分人行將逐漸退休銷戶,需要提取大量資金;而房改後沒有享受實物分房福利的年輕人,他們買房大部分必然想要通過公積金貸款,因此,公積金入不敷出將是必然趨勢。事實上,當前一些地方住房公積金富餘局面也只是表面現象,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低不少,只要不是腦殘,人們買房貸款肯定首選公積金貸款,但由於公積金貸款手續繁瑣,或被設置一定的門檻障礙,從而使得公積金沒有貸空,其實在有的地區職工為申請公積金貸款甚至要排隊輪候!
總之,住房公積金在被附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功能後,原本完全純粹的職工互助保障性質就起了化學變化,到底用向何方、孰輕孰重全憑政府掂量抉擇,住房公積金即使緊巴也可被公積金中心調節為節余,再將其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為低收入群體提供安居保障本是政府應盡職責,政府履行這個義務應多從財政上開源節支等方面想辦法,而不應打老百姓安身立命本錢主意。

㈡ 性質為保障性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那些貸款優惠政策

2010年

2010年1月
「國十一條」出台

2010年1月10日國務院出台「國十一條」,嚴格二套房貸款管理,首付不得低於40%,加大房地產貸款窗口指導。

2010年1月
《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進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

2010年1月2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進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申報住宅用地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佔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於70%。

2010年3月
國土資源部出台19條土地調控新政

2010年3月10日,國土資源部再次出台了19條土地調控新政,即《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了開發商競買保證金最少兩成、1月內付清地價50%、囤地開發商將被「凍結」等19條內容。

2010年3月
全國開展對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專項檢查

2010年3月12日,國土資源部稱,將於今年3月至7月在全國開展對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本次檢查重點針對擅自改變房地產用地用途、違規供應土地建設別墅以及囤地炒地等問題。

2010年3月
各地暫停出讓住房用地

2010年3月22日,國土資源部會議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沒有編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將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開展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完善試點;各地要明確並適當增加土地供應總量。

2010年3月
國資委要求78戶央企退市

2010年3月23日,國資委要求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要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方案。

2010年4月
縮小首購普通房契稅優惠范圍

2010年4月2日,財政部下發通知: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2010年4月
國家發改委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
2010年4月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2010年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點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費,大力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2010年4月
銀監會要求銀行評估貸款情況
2010年4月11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表示,銀監會要求所有銀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貸款情況的評估報告,並稱房地產風險敞口大,要嚴控炒房行為。銀監會表示,銀行不應對投機投資購房貸款,如無法判斷,則應大幅提高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銀行已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

2010年4月
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稅收政策
2010年4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仍在持續,將保持貨幣信貸適度增長,堅決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並將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

2010年4月
二套房貸首付不低於50%
2010年4月15日,國務院出台具體措施,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2010年4月
國土資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計劃
2010年4月15日,國土資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計劃,今年擬計劃供應住房用地總量同比增長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將佔四成多,超過去年全國實際住房用地總量。

2010年4月
可暫停第三套房貸
2010年4月18日,國務院發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2010年4月
北京新政「限購」
2010年4月30日,北京政府發布調控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購房的貸款。統一購房家庭只能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5月
規范土地增值稅清算細則

2010年5月26日,國稅總局公布了《關於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土地增值稅清算過程中的若干計稅問題。

2010年6月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0.5%提高到2%

2010年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全面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工作。《通知》抬高了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下限。國稅總局規定,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市預征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市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市不得低於1%。《通知》確定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原則上不得低於5%。

2010年6月
按家庭成員擁有住房數認定二套房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通知,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進行了規范。

㈢ 保障性住房抵押貸款

保障性住房從土地的供給方面來看,用地以劃撥的方式為主,具體的操作過程則靈活多樣。
第一種選擇是由政府出地、投資、管理,由政府無償劃撥土地,利用自己的融資平台,通過財政預算和提取的土地出讓凈收益取得資金,保證土地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
第二種選擇按照政府劃撥土地,吸引開發企業等機構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特別是在一些用工比較集中的開發區、產業園區。這種模式能夠幫助企業解決員工的居住問題,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留住人才;
第三種選擇是政府拿出一部分定了性的土地,專門用來建公共租賃住房,讓各類企業通過市場方式取得這些土地,然後自己去建設公租房,並擁有這部分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
所以保障性住房土地是不能抵押的!

㈣ 保障性住房支出可以有貸款利息嗎

可以像普通商品房購房者一樣方便地到建行辦理按揭貸款。建設銀行廈內門市分行相關負容責人表示,凡是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經濟適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均可享受在商品房住房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下調15%的優惠。保障性住房貸款人只需解決20%的首付,剩下的80%房款都可以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解決,最長的貸款期限為20年。

㈤ 保障性住房能抵押貸款嗎

你想用多少,沒有必要抵押啊

㈥ 購買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購買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㈦ 保障性住房能不能抵押

應該不能

㈧ 保障性住房貸款如何申請

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就能申請保障性住房貸款:
1、年齡為18-65周歲的自然人;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沒有違法行為;
4、徵信良好,不良信用記錄;
5、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擔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產作抵押擔保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6、開立銀行個人結算賬戶,並且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
7、房屋的產權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
8、房產可以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9、房齡與貸款申請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10、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11、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㈨ 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請商業貸款嗎

你好,可以的。
中廣網北京1月12日消息(記者周晉竹)據經濟之聲報道,銀監會今天表示,目前銀行金融機構在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貸款時,最關鍵的問題是如何做到商業的可持續性,使銀行放心進入放貸環節,還款來源有保障。銀監會建議國家給予一定的配套性政策支持。詳細內容下面我們連線中央台記者周晉竹。

銀監會辦公廳副主任楊少俊今天表示,目前各大銀行金融機構在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貸款時,最關鍵的問題是如何做到商業的可持續性,如何使銀行放心進入放貸的環節,如何使還款的來源得到保障。而這個問題的解決,是需要國家給予一定的配套性政策,比如說,財政部可以投入四兩的保證金,來撬動銀行業的千倍貸款,但他也承認,這種政策支持其實也是一個難題。

楊少俊說,現在我們的保障性住房類型很多,對於銀行業貸款來說,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雖然價格低於市場價,但畢竟是可以出售的,所以這兩種保障房的資金迴流問題不太大,只要控制好開發商拿地的價格就不用太擔心。但是公租房的問題就比較明顯,一是土地政府不能劃撥,二是又不允許出售,三是租賃價格較低,導致完全不能靠租金來使貸款資金迴流。這種風險開發商是不會去承擔的,這時可能就會突出政府的作用了,所以,在住建部提出今年要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之後,政府下一步如何出台配套性的政策就很關鍵了。

記者今天從「銀行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通氣會」上了解到,總體情況還不錯,比如工商銀行2010年累計發放保障性住房貸款超過94億元,貸款發放額比2009年增長了55%。截至2010年11月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經濟適用房開發貸款余額為751億元,同比增長32%,高於全部房產開發貸款增幅8個百分點。另外,各大銀行發放的保障性住房貸款的質量都比較好,像交通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只有0.02%,建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也只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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