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惠州城市戶口如何提取公積金
惠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單位及其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市場住房(租賃合同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4、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裝電梯的
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的
2、基本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上(含40周歲)的
6、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市公積金管委會認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惠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申請: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境外居民提交護照)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網點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2、受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對於不準提取的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
3、轉賬至綁定銀行卡:職工申請提取的金額將自動轉入職工綁定的銀行卡(儲蓄存摺)賬戶。
注意事項:
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因故無法親自前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的
可委託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單位管理人員辦理,受委託辦理提取審批手續的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個人身份證明
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的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身份證。
❷ 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手機怎樣領取
在微信上搜索「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互聯網渠道支取。一般先登錄,再回找尋答政策,最後支取。政策一般部分支取和銷戶支取。部分支取:購房,租房,還貸。銷戶:離職和退休。
撥打全國公積金中心的服務熱線電話區號12329咨詢
❸ 惠州住房公積金什麼時候可以取
符合提取條件的話,只要是工作日都可以去公積金中心提取出來
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公積金後,符合相關條件的是可以將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的。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是不允許全部提出來的,只有在離職、調任、退休等特殊情況才可以全額提取出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第三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第四離休、退休的;
第五齣境定居的;
第六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第七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第八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❹ 惠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材料)
需要材料: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4)惠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❺ 惠州哪些銀行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般是建行或者中國銀行,具體可以咨詢12329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