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島 退休後怎樣領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版房公積金賬戶內權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㈡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的辦理地點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公地點:青島市山東路2號
真不知道樓上的怎麼去誤專導人家,以前公積金中屬心是在建設銀行的房貸部(就是現在的建南三)邊上,也不是和建行一起辦公。你說的建行總部在十二中對面。差大了。
㈢ 怎樣提取公積金 青島
步驟:准備材料、申請提取、櫃台辦理提取。
辦理材料:(一)管理處領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步驟:
1.准備好上述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2.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3.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通過櫃面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㈣ 青島嶗山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什麼地方
地址:青島市抄嶗山區雪嶺路
嶗山公積金襲管理中心在雪嶺路緊貼海爾路,與海爾只有一條綠化帶,同安路與銀川路中間。是一座上面寬中間窄的玻璃大樓的五樓。在中國聯通南面,青島銀行南面,渣打銀行位於其一樓。
遠洋廣場坐125在頤中體育場東站下(海爾路),一問便知!
㈤ 青島市辦理住房公積金,具體的辦理流程是什麼需要什麼材料
由單位的經辦人員帶上材料,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先設立賬戶,以後每個專月去繳錢。
一、 單位住房公屬積金賬戶設立
辦理要件:
1、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設立證明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的《xx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審核並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匯繳
申請范圍: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
辦理場所:
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指定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當月繳存人員不變動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聯的《住房公積金匯繳書》、轉賬支票;
2、當月繳存人員變動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聯的《住房公積金匯繳書》、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務專用章一式二聯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轉賬支票。
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指定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