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銀行住房公積金等一次最多可以提取多少
請您直接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當地相應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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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住房公積金一年內可以取多少次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次數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國家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政策: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11年4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50%上調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00%上調至4.20%。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通知,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還需要提交租金發票、完稅證明等。
2015年10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並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其中,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維持0.35%不變;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現行的1.35%下調至1.1%,下調0.25%個百分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⑶ 住房公積金可以拿多少
住房公積金要看你繳交的基數,現在最高是按你的基數的12%交,自己交一半,公司交一半。
⑷ 住房公積金最多能取多少
公積金提取是有額度限制的,可分為全額提取和部分提取。
1、全額提取:如果職工有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等其中任何一種情況時,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
2、部分提取
①:購房的提取額度和年限總體來說,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首次可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數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或商貸、或組合貸)貸款金額。以後每年的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應還本付息額,上年未提取的不重復計算。
②:租房的提取額度和年限不同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租房提取公積金的額度和頻次要求不同。租房的可提取額度總額由系統根據錄入的月租金額和家庭年收入自動計算,計算公式為:可提取限額=月租金額*12-家庭年工資收入*5%。
③:翻修自住住房提取額度和年限一般情況下,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職工因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多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查詢方法
1、可通過撥打當地服務熱線,進入自動語音播報系統中的個人對賬信息進行查詢,按語音提示輸入個人公積金客戶號(12位)及身份證號碼。
2、進入當地住房公積金網(網上業務——個人業務)輸入個人公積金客戶號(12位)及身份證號碼注冊後查詢。
3、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中心歸集提取服務大廳政策咨詢窗口查詢。
4、憑市民卡到中心歸集提取服務大廳查詢機插卡查詢。
5、到中心歸集提取服務大廳多媒體查詢機上進行自助查詢。
⑸ 住房公積金第一次取可以取百分之多少
視提取條件而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再行購買房屋時,是可以將公積金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