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是怎麼算的
可以社保,上海的公積金是由單位統一上繳的。
一、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單位可以在各5%至7%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不變,補充公積金(效益好的單位)為1%——8%。。
二、符合規定條件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以按照本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可至5%以下。
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單位的申請,並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授權進行審批,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❷ 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編號是多少
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編號是01020024
❸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_上海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
相信很多沒有去過上海的人都會對於上海的繁華表示好奇。確實,這座國際大都市從自由開放之日起就吸引了全國乃至世界的革命家、商人、遷客騷人等的大量湧入,為上海注入了一批又一批的新生血液。即將在上海買房的朋友可能對上海住房公積金查詢的相信信息比較感興趣,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的一些情況。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
1、虹口區管理部:
地址:瑞虹路156號2樓(靠近天虹路)
交通:47路134路597路751路875路528路地鐵四號線臨平路站等
電話:63240040
2、楊浦區管理部:
地址:控江路1688號衛百辛大廈606室(雙遼路控江路路口)
交通:843路220路863路843路6路14路220路103路871路103區間路地鐵八號線江浦路站下等
電話:55801450
3、閔行區管理部:
地址:水清路303號底層(上海市人才發展中心閔行分中心對面)
交通:700路759路763路756路松莘線173路閔行1路704B路753路莘華線地鐵1號線莘庄站下等
電話:64885900
4、長寧區管理部:
地址:劍河路600號4樓(靠近仙霞西路口)
交通:54路91路196路739路807路88路836路1217路等
電話:62733566
5、匣北區管理部:
地址:虯江路1000號207室聚源大廈(會文路路口)
交通:962路78路929路69路地鐵3、4號線寶山路站下等
電話:63251146
上海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方法:
網上查詢:
登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http://www.shgjj.com/
1、打開頁面後輸入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進行查詢。
2、非會員需要在打開頁面的底部先注冊,填寫用戶名、密碼、手機號碼。注冊完畢後,成為網站會員才能查詢。
手機查詢:
方法一:下載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手機客戶端(可掃描二維碼)
tips1:使用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手機版客戶端,必須通過用戶注冊,注冊後即可進行用戶登錄查詢服務。目前注冊方式為:
(1)通過www.shgjj.com進行用戶注冊;
(2)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手機客戶端進行用戶注冊。
tips2: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提供的服務完全免費,但是會產生相應的流量。
方法二:手機簡訊
之前在首次登錄時注冊會填寫手機號碼(服務費2元/月),成為網站會員後開通手機簡訊查詢功能即可。
上門查詢: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黃浦區福州路725號四樓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021)63843088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熱線:12329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
1、貸款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2)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3)所購買的房屋符合市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
(4)購房首期付款的金額不低於規定比例;
(5)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6)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前款第(三)項中的建築設計標准、第(四)項中的規定比例由市公積金中心擬訂,經上海市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2、貸款利率:
(1)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現行的4.32%調整為4.05%,五年期以上由現行的4.86%調整為4.59%,分別下調0.27個百分點。
(2)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後發放的貸款,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人民銀行通知的規定。2008年10月27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3、計算公式:
(1)貸款金額的計算方法
每項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金額,按照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第九條規定的限額標准計算。申請金額不超過所有限額的,以申請金額作為貸款金額;申請金額超過任意一項限額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額作為貸款金額。
(2)每月還款額的計算方法
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選擇按照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或者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方法計算每月還款額。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http://hyxt1.sh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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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如何提取上海公積金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八條: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應當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不準提取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
(4)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4年8月28如公布了一系列改進公積金提取及使用的新舉措,適當放寬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條件,提高提取額度,簡化提取手續,以擴大住房公積金的受益面。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通過申請職工公積金繳費基數推算其收入水平,從而認定其是否符合提取條件。
在支付租金方面,申請人也僅提供出租人納稅證明或依法承租房屋的證明材料即可。不再要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由公積金中心通過與稅務部門信息系統聯網等方式查詢,核實房屋租賃行為的真實性。
在提取方式方面,上海還將逐步推行公積金「沖還租」方式,即申請人通過審核後,可以委託公積金中心按月提取其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沖還房租。
❺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
第六條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未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職工被新單位錄用後,新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和轉移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辦理,經督促單位在十日內仍不辦理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二十日內予以辦理。
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也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後,其依法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不受影響。
第八條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應當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不準提取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
你這種情況看一個咨詢問答:
我08年1月辭職離開上海,戶口是杭州的,經查詢目前公積金已經在封存辦,現在想全額提取,請問:
1、如果公積金已經轉到封存辦,還必須要帶上退工單或離職證明嗎?因為我之前給建行打電話得知,轉到封存辦就是憑退工單轉的,所以已經轉到封存辦的就不需要再帶上退工單了。(我的退工單已經被我現在工作單位歸檔,拿出來比較麻煩)
2、補充公積金的提取是否和基本公積金的提取手續相同?
謝謝! 1、如果您的公積金賬戶已經在封管辦的,那麼在辦理時提取可以不用提供退工單等。只需帶好外省市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去各區的中心管理部開具公積金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再去上海任意區的建行支行公積金業務專櫃辦理提取業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2、是的,由於您的補充公積金賬戶也在封管辦,在去區、縣管理部辦理提取審核時,他們會同時為您開具公積金提取證明和補充公積金的提取證明的。
❻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提取用途證明材料:
1、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的,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經市、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憑證)或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承租人或產權人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物業聯系單》、房租、物業管理費的發票或收據等;
2、支付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用的,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物業維修費發票以及相關材料費發票等。
職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申請手續的,可以委託其配偶或直系血親代辦。代辦人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與提取申請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及提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
(6)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七條,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費用:
(一)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病、大病的;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公布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
❼ 上海在職的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提取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分為購房提取和其它提取,提取條件不一樣。
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託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證明及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7)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❽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求和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8)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託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證明及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第十七條職工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住房消費費用的,應當按以下情形提供證明材料:
(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提取申請人與承租人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聯系單、房租發票或者收據等;
(二)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物業聯系單、物業服務發票或者收據等;
(三)支付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用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維修費或者相關材料費發票等。
職工同時還應當提供以下任一項家庭生活困難證明材料:
(一)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的證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的證明、病歷證明、家庭生活困難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上海住房公積金網-《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