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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省直住房公積金

發布時間:2020-11-27 08:10:29

1. 省直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職工來購買商品房提取公積源金須提供以下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辦理,逾期不再追溯辦理:
一、提取人身份證;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國家工商局、建設部監制的標准合同文本);
三、網上登記備案確認單;
四、20%以上的預付款收據;
五、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
六、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共有產權證或房產證;
七、《省直單位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審批表》。網上登記備案確認單是所購商品房在相關地產網站上登記備案的證明,請你咨詢開發商。

2. 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積金在支付寶提取了一次,還可以去省直中心去辦理提取剩餘金額嗎

都在同一家公積金中心,系統中會有提取記錄的。無論採用的方式為櫃台提取,支付寶提取或是微信提取。您都得滿足一年可以提取一次的規定。
我所在城市公積金中心只允許一年提取一次。

3. 吉林省直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在職公積金提取,離職公積金提取,186-5144-5916,真實材料,正規手續,速度快,回無風險,安全可信賴,成功答到賬後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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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Word的.doc文件類似,要打開.vsd文件的話,裝個Visio就可以了。Visio屬於Office系列,但是一般安裝的Office套件裡面不包含Visio,需要單獨安裝。
如果要是想打開.vsd後綴的文件那必須單獨安裝Microsoft Office Visio軟體才能打開,如果你沒有條件安裝Microsoft Visio,則可以到相關網站上下載一個Office Visio Viewer 2007,能查看VSD文件,但不能編輯。

4. 我是湖南省直公積金,有房子了,想把公積金取出來,怎麼取啊。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5. 關於湖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

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就可以去住房公積金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6. 吉林省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例如長春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流程:

一、本人申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

2、職工所在單位應對職工提供的證明材料予以核實,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由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鐵路分中心及各分理處繳存職工只能在繳存機構辦理)。

4、長春市各分中心(鐵路分中心除外)繳存職工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只能到高新分中心辦理。

5、職工須提供本人公積金卡或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一類卡。

二、受理及審核

中心各分支機構業務窗口對符合提取條件並手續齊全的,當日受理,即時辦結;對不符合提取條件的,應向提取人明確告知不予提取的理由;對提取證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應對提取人提供必要的業務指導,並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

對提取證明材料有異議需要留置審核的,填寫《留置審核受理單》,並由職工確認簽字,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給予職工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明確答復。

四、需要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

(1)未取得產權證的提供: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不動產發票或增值稅發票。(非長春市轄區購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的戶口簿)

(2)已取得產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房產交易申報單(非長春市管轄區內購房及榆樹、農安、德惠、九台、雙陽購房的須同時提供銷售不動產發票或增值稅發票,非長春市轄區購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的戶口簿)。

2、購買公有住房

(1)《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2)國有住房出售統一發票或交納購房款的部隊專用票據。

3、建造自住住房

(1)《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購買建築材料及施工費用發票。

(6)提取省直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所需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辦理住房貸款(具備提取條件後二十四個月內,夫妻可同時提取,總提取額不得超過售房款);

2、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4、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未再就業(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應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業務。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須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以上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間隔12個月以上;夫妻可同時提取,但每次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12個月還款額);

6、出境定居;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8、承租公有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10、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且租賃住房;

11、長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後的職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自放款日起60日內且距離上一次提取間隔12個月);

12、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提取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自貸款批准後6個月內且距離上一次提取間隔12個月)。

7. 大家說說如何提取省直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內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容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8. 江蘇省的省公積金怎麼提取問題

江蘇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20萬繳存用戶,無需再在單位開具支取單,實名登錄江蘇政務服務APP,即可完成提取申請,並在提取辦結後實現資金實時到賬。

江蘇政務服務網與江蘇省級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深度融合,建立公積金提取網上申請,線上審批,刷臉認證,轉賬支付,辦結通知的服務模式,省直公積金提取包括購房類提取,償還購房貸款類提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其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等5大類19種情形。

(8)提取省直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省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用戶需要注意公積金不能用作首付:一般來說,公積金都是先使用後提取的,也就是說若要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就要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攜帶本人或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積金余額才可以。

用戶需要注意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就算你的公積金賬戶里有50萬,但只要你所購房屋的總結不足50萬,一樣不可以全額提取。

可再用公積金購房:如果購房者之前申請過公積金貸款買房,並且之前的貸款已經還清之後,那麼公積金核心的系統上就會有相應的記錄,只要貸款還沒有還清,或者是配偶都無法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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