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屬於國家性津貼嗎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並不屬於國家性津貼。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B. 什麼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卡
1、查詢列印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功能:
持卡人可查詢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及匯繳、補繳、提取、計息等賬戶明細,並通過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列印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
2、提取住房公積金轉賬入卡功能:
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持卡人可指定聯名卡作為住房公積金提取帳戶,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人聯名卡的儲蓄賬戶中。
3、儲蓄卡金融功能:
聯名卡除了以上住房公積金服務功能之外,還具有普通儲蓄卡的全部金融功能。
4、費用優惠:
聯名卡免收年費及小額賬戶管理費。
5、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員工,可以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約定提取
約定提取分為:按月、按季、按年,員工自行選擇
C. 住房公積金國家有什麼規定嗎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強制性的措施,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對於住房公積金,國家要求企業,根據自身具體情況,確定繳費比例。想要更詳細的解答,就到今日英才理財網校。
D. 住房公積金是交多少,國家補多少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2、具體內繳存比容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3、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4、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
目前全國幾大城市都已經暫停了第三套房貸款,這個第三套也一般是以「認房認貸」形式進內行查詢容的,就是不僅僅查詢你的貸款記錄,還要在房管局查詢你用友房屋的情況,按照你現在的情況, 你目前實際只有一套房,且利用過公積金貸款。
F. 請問住房公積金國家給多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各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可到本人的共享資料中查閱。
G. 住房公積金國家如何補貼
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兩部分,全部屬職工個人所有。國家沒有補貼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H. 住房公積金國家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施行的
補充: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各期限檔次利率調整如下表:
(1).從2007年9月15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59%調整為4.77%;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5.04%調整為5.22%。
(2).2007年9月14日(含9月14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7年9月14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2007年9月15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8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小雪對這個感興趣。
I. 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從那一年開始實行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內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容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