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辦法
你好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⑵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就是符合的有人單位有一金之實,就可提取。
⑶ 拆遷安置房子裝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么,怎麼提取
可以提取。
安置房提取公積金的方式是:
一、職工在本市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且擁有全部或部分產權,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1、職工只能在購房合同簽訂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內辦理一次支取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2、支取額為支取日上月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的百位整數,且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
二、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未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1、住房公積金還貸必須正常還貸滿一年後方可用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並且每一自然年度只能支取一次。
2、提前歸還多期住房公積金貸款,歸還期限不得超過當年12月份。
三、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並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四、職工符合住房消費提取條件的,可同時提取配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額度應合並計算,不得超過規定額度。
(3)北京拆遷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規定: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和《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加強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結合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對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個人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將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結算賬戶的提取方式。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結算賬戶包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經與管理中心簽訂協議可用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各類銀行卡或存摺。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採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條 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
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第九條 因個人結算賬戶信息發生錯誤,導致劃款失敗時,管理中心會計處收到銀行返回的失敗數據後,通過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通知相應的管理部。
管理部首先檢查個人結算賬戶姓名、賬號錄入是否正確,如不正確,由管理部經辦人員寫明原因,管理部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及時修改;管理中心會計處於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如錄入信息正確,管理部應及時與繳存單位聯系。
因職工個人原因導致提取劃款失敗時,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應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請書》(見附表2),並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後,連同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辦理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個人結算賬戶復印件等資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方可進行修改,並製作《個人信息變更對照表》(見附表3),交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核對;管理中心會計處於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對於個人結算賬戶提取失敗在20個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會計處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將所提取金額沖回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⑷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續
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因購房、租房、退休、特殊事項銷戶等原因需要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應填寫相應的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交由單位經辦人到管理中心下屬的辦理地點,經審核通過辦理提取。(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一、買北京市住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購買北京市商品住房
(1)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註:①所填表內的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是指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簽約系統中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和密碼;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無法提供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的,應填寫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提供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②申請人有住房補貼的,可在表內提取限額欄在購房金額的數額內自行確定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提取限額,二者之和不能超過購房款。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也稱兩限房)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選房確認單原件(未簽訂購房合同)
(3)《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兩種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3.購買公有住房(也稱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房改售房或集資合作建房單位(也稱大產權人)給申請人開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據原件(只能提供收據復印件的,需售房單位在收據復印件上蓋章)
(3)《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4.購買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拆遷或徵收回遷協議原件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5.申請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購買上述四種住房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填寫《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還可進一步便捷辦理。
二、買異地商品住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購房合同
3.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需提交原件
5.《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三、租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3.公租房合同及發票原件(租住公租房需)
註:若申請人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發票原件,可辦理季度提取,月提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及月租金中較小部分。
夫妻購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夫妻雙方提取限額可在購房款范圍內自行確定,二者之和不能超過購房款。
來源: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⑸ 北京公積金提取政策 離職離京人員如何提取
【導讀】眾所周知,五險一金是公司給我們的一種保障性待遇,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五險是強制繳納,公積金則不需要。並且公積金屬於多繳多得,也就是說繳的越多相對於我們而言就越劃算,那麼離職離京人員公積金提取如何進行呢?
京籍戶口是不能辦理非本市戶籍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住房公積金主要包括以下九種情況:
1、購買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兩限房),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二是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但需符合相應情況;
2、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租住住房。主要包括:租住公租房、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房並自行租住房;
3、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
4、離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非本市戶籍繳存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離職離京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男未滿55周歲、女未滿50周歲離職離京去往他地,在去往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承諾一旦在京重新就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將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全部退回。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8、死亡;
9、被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刑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北京公積金提取政策共有九種情況,當然這些政策是針對京籍戶口的,其他人員並不適用,另外,公積金和我們的住房息息相關,所以大家一定要重點關注各地政策。
⑹ 我是北京的 已經拆遷買房了 我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嗎
拿著你的住房合同或者房本,去你單位人力資源哪裡辦理吧,會告訴你還需要什麼材料的
⑺ 拆遷房下來了,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可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7)北京拆遷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二)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三)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四)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五)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六)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七)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八)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九)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十一)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十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⑻ 在北京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經過哪些手續
一、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有哪些?
1、得到單位批准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2、所需手續有:單位蓋章的《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租房合同、房租發票及個人身份證等。
⑼ 個人如何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地點:去北京公積金中心提取。
二、辦理所需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5、離休、退休的需提交離休、退休證。
6、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三、辦理流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9)北京拆遷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北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向自己公司咨詢,能夠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對購買、建造、修整、翻建擁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對離休、退休的;
4、常見的情況就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且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6、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7、正在享受城鎮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還清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1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3、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自5月1號開始,北京(樓盤)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做出調整,企業調整為5%—12%,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比例;其他單位是12%。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暫緩繳存,情況好轉後補繳。這個比例暫時執行兩年。
北京此次住房公積金新政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高於12%的城市並不多見,大多在5%至12%區間范圍,僅個別地方上限達到了20%。
據了解,就北京地區而言,目前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12%,單位和個人雙方繳納的公積金總數不得超過4654元。
因此,新政提出「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實際上公積金真正能夠每月繳存4654元的人非常少。如果要達到這樣的數額,那麼他的月工資至少要在2萬元左右。因此,可以說新政對北京影響並不大。
⑽ 在拆遷中購買回遷房可否支取住房公積金
在拆遷中購買回遷房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