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了還能再次啟用嗎
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後可以重新申請公積金帳戶,由單位到公積金中心辦理開戶手續即可。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住房公積金賬戶是一種專用的銀行賬戶,與銀行結算賬戶(包括平時所說的基本戶、一般戶)不同。在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時不要與結算賬戶混淆。應先去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手續,然後去選定銀行辦理開戶。賬號為9位或12位。
(1)住房公積金銷戶重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賬戶是專門開立的用於儲存單位和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專用銀行賬戶。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儲金。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兩部分,全部屬職工個人所有,兩部分繳存比例現均為職工個人工資的8%。
住房公積金賬戶是一種專用的銀行賬戶,與銀行結算賬戶(包括平時所說的基本戶、一般戶)不同。在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時不要與結算賬戶混淆。應先去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手續,然後去選定銀行辦理開戶。賬號為9位或12位。
❷ 公積金銷戶後還能重新激活嗎急急急急!!!!
只能由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3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2)住房公積金銷戶重開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❸ 住房公積金銷戶業務,取消。恢復正常使用。怎麼辦理。
銷戶後再開戶業務與新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是一樣的操作方式與流程,如果是已經入職新單位的話,操作流程及資料為:
1、與新單位入職三十日內,新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員(人力資源部)會要求新員工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以便查詢其是否有住房公積金賬號。
2、一旦銷戶,其之前的住房公積金帳號就不能使用了。因此按照新開戶操作。
3、新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職工,需要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
4、單位公積金經辦人員,可以在網上公積金操作系統中完成本月住房公積金業務或直接去繳存銀行辦理。
(3)住房公積金銷戶重開擴展閱讀:
一、如果是銷戶後沒有新單位的話,職工想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話,只能至戶籍所在地區縣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櫃面辦理:
1、職工帶好身份證原件至戶籍所在地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部。
2、提交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後。
3、簽訂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協議書,一般為一年協議期,待管理部審核。
3、三個工作日內,會電話通知職工至指定繳存銀行辦理開戶與建卡業務。
4、新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現金轉賬銀行卡內,直至職工找到新單位或協議期結束。
二、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❹ 住房公積金銷戶後還可以再交嗎
公積金銷戶後是能再辦理開戶的,職工銷戶後若符合繳存條件的可再次設立賬戶繳存,由新單位專辦員為您辦理個人賬戶設立業務。公積金賬號不變,會有新的公積金聯名卡。
深圳住房公積金銷戶辦理辦法如下:
職工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可申請銷戶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
辦理時限
1.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轉移至異地的,業務當場辦結。
2.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未轉移至異地的,先予受理,待轉移至異地後業務辦結。
3.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未轉移至異地的,自受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之日起職工社會保險停止繳費時間達三個月的,業務辦結。
4.資金到賬以入賬時間為准。
辦理流程:
1.職工本人辦理前須到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詳見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業務辦理指南。
2.職工憑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及密碼登錄網上辦事大廳或撥打服務熱線等自助方式,選擇個人提取業務中「非深戶離深銷戶提取」,根據提示,核對無誤後點擊提交,業務當場受理。
備注
1.辦理提取業務前須先修改住房公積金賬戶初始密碼,職工可登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網上辦事大廳直接修改。
2.辦理銷戶提取業務前,個人賬戶須為封存狀態,封存手續由單位辦理。
3.申請人在申請受理後且資金未結算前,可憑身份證和聯名卡到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辦理撤銷申請。
4.申請人在申請受理後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轉移至異地的,可在網上辦事大廳先行發起住房公積金提取結算申請,自助辦結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業務,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在22日至月底對22日前已轉移至異地的予以辦結銷戶提取業務。
❺ 北京公積金銷戶後重新開戶的要求
去新的工作單位上班後的第二個月就能重新開戶繳存公積金,沒有時間限制不讓開戶的規定。
只要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單位願意繳存公積金就能開戶。
如果已經做了銷戶提取,那之後住房公積金是可以重開,但相當於重新繳納,之前的那些公司繳納的錢也就不在公積金賬戶中了。但是銷戶提取也是有條件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住房公積金銷戶重開擴展閱讀: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於2006年4月1日正式實行,其對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提取額度、提取證明資料及提取程序都做了詳細說明。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
公積金提取主要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每個類型提取條件情形、提取資料、提取流程等都不相同。
北京公積金銷戶提取流程:北京只有外地農業戶籍離職離京時可辦理公積金銷戶提取,非農業戶籍離職離京只能在異地建立公積金賬戶後辦理轉移手續,將北京公積金賬戶金額轉移合並到異地新賬戶里。
❻ 住房公積金銷戶後多久可以重新在辦理
公積金銷戶後,如到了新的工作單位,單位應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內只容需要用人單位重新為個人到公積金中心給辦理開戶手續即可(前提條件是該申請人必須在當地就業)。
公積金注銷後再次辦理條件
1、單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及專辦員注冊登記。
2、職工未開設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3、個人賬戶設立的過程中,發現職工身份證號碼與已開戶職工的身份證號碼相同的。
4、職工有兩個不同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公積金注銷後再次辦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申請清冊》一份。
2、專辦員身份證件原件。
3、新設立賬戶的職工為港澳台或外籍職工的,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件原件:港澳地區職工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身份證,台灣地區職工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職工提供護照或者外國人永久居留權證。
(2)職工本人在7家歸集銀行任一家開設的I類戶銀行卡開戶回執或銀行出具的銀行卡賬戶信息證明。
❼ 公積金銷戶後還可以重新申請么
公積金賬戶注銷後是可以重新申請公積金帳戶,由單位到公積金中心給你辦理開戶手續即可。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7)住房公積金銷戶重開擴展閱讀
國家政策: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11年4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50%上調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00%上調至4.20%。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通知,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還需要提交租金發票、完稅證明等。
2015年10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並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
其中,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維持0.35%不變;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現行的1.35%下調至1.1%,下調0.25%個百分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2019年3月24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改為: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❽ 住房公積金銷戶了還可以重新開嗎
可以,公積金銷戶後,新的公司可以重新辦理開戶業務。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❾ 公積金銷戶後能不能再重新開戶
公積金銷戶後是抄能再辦理開戶的,職工銷戶後若符合繳存條件的可再次設立賬戶繳存,由新單位專辦員為您辦理個人賬戶設立業務。公積金賬號不變,會有新的公積金聯名卡。
一、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二、要帶的東西:
1、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公章
6、單位開戶申請表加蓋公章
7、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並且要法人簽字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