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解除勞動合同後住房公積金如何領取需要什麼資料
目前很多城市解除勞動合同後已經不能夠領取公積金了。
如果所在城市可版以領取的權話,需要單位給你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現在離職公積金處理的話一般兩種:1、離職時賬戶封存,等封存時間超過半年之後,沒有續開公積金賬戶的話,可以按照離職領取,需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身份證原件,其餘材料可以在公積金中心填寫;2、離職時賬戶封存,等新賬戶繳費超過6個月之後,將舊賬戶裡面的錢轉移到新賬戶裡面去,需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身份證原件,其餘材料可以在公積金中心填寫。
❷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丟了,想提取住房公積金,請問怎麼辦
離職證明丟了,勞動者已離職不能領取公積金,如果用人單位已經注銷或者依法關閉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了解,特殊情況是可以依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勞動者丟失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可以回原用人單位請求其幫忙重新出具一份。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❸ 我和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公積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嗎
可以,銷戶提取就可以。
一、繳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提取資料: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離職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或戶口准許遷出本市證明。
提取額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個人賬戶。
(2)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2年以上的。
提取資料: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離職證明)。
提取額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上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離職證明。
二、解除合同提取的限制:
(1)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3)解除勞動合同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提取
❹ 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視情況而定,非本市戶口可以。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內關系的。
住房公容積金賬戶余額提取條件:
1、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
(4)解除勞動合同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一、公積金提取流程:
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中心財務科辦理支付。
二、公積金提取時間:
公積金提取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三、公積金提取需提供的資料: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❺ 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馬上到新工作單位重新就業的,由原單位將職工的住房公專積金帳戶及其結余資金轉屬移到新就業單位,由新單位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的,由原單位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及其結余資金轉移到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建立的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帳戶內。
具體規定如下:1、 職工在離休、退休之前,與單位中止勞動關系且不符合支取條件的,單位應當在中止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到承辦銀行辦理轉移手續,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轉入市集中封存帳戶。
2、職工與新單位重新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承辦銀行辦理轉移手續,由銀行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從市集中封存戶轉入新單位,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❻ 解除勞動合同後怎麼提取公積金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本人及配偶無尚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繳存的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要件:
①身份證(職工本人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代辦人資格證明文件原件);
提取額度: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6)解除勞動合同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儲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❼ 自己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回之日起30日內到答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2、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❽ 解除勞動合同後,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拿到手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不存在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回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形,只答是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相關法律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