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海省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幾次
一、抄青海省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二、青海省購房提取公積金所需要件:備案後的購房合同原件、身份證原件,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款總額;
償還按揭貸款的所需要件:借款合同原件、購房合同原件(房產證原件)、近三個月以上的還款明細(加蓋銀行公章)、轉入個人賬戶還需提供貸款人徵信報告;
償還其他中心公積金貸款的需近三個月以上的加蓋貸款銀行公章和當地公積金中心公章的還款明細。
註:如果是夫妻雙方提取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關系證明;子女、父母互提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加蓋出具證明機構的印章)。子女父母互提業務時,提取人本人必須到現場辦理(如不能親自到現場辦理的,必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三、青海省人民政府文件http://www.qh.gov.cn/bsfw/system/2016/10/10/010235150.shtml
『貳』 青海省西寧市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行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專賬戶內的存儲余屬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叄』 青海省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幾次
來公積金提取時間與自提取次數各地也不一樣,具體還是需要查閱當地公積金管理辦法,但一般都是每半年一次。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
『肆』 青海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憑購房合同發票和房產證以及本人的身份證,到工作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提取手續,然後到公積金受託銀行提取公積金。
『伍』 青海省的住房公積金是否能夠提取
青海省要是有條件,可以提取的。
『陸』 青海省西寧市要是離職了,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西寧市應該是能夠提取的
『柒』 青海省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是什麼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捌』 青海省的公積金應該怎麼取出啊
青海省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住房消費情形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版范圍內住房租金;權
3、償還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權的住房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其他情形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戶籍遷出本市;
8、在國外或責港澳台地區定居;
9、退休;
10、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1、男性滿50周歲或女性滿45周歲事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
1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玖』 青海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根據《住房抄公積金管理條例》第襲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拾』 青海西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帶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書和個人相關證明,銀行卡
一般三個工作日內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