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債務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強制執行嗎
債務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強制執行。
根據2015年5月5日公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規定:關於金錢債務債權案件,若被執行人(債務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後,法院可以執行房產,保障債權人利益。
第二十條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1)唯一住房有貸款被執行擴展閱讀
強制執行的條件:
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2、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的規定
『貳』 唯一住房能強制執行嗎
唯一住房能強制執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為此,某些被執行人錯誤地認為,其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不可能拍賣其住房,拒不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第一條規定「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因此,已經設立抵押權的房屋,即便是被執行人只有一處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強制執行。且根據今年5月5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條的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其本人及所復議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撫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撫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據此,即便是沒有設定抵押權的房屋,若被執行人存在上述幾種情況,法院依然可以強制執行其唯一住房。
(2)唯一住房有貸款被執行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執行主體
有強制執行權的國家機關: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海關、稅務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叄』 老公詐騙罪,我唯一的房子還在還貸款會被執行嗎
老公犯詐騙罪,被法院執行還強制執行,當然如果你這套房子是你們夫妻唯一一套住房,是不會被執行的,因為是要確保你們的基本生活保障。
『肆』 唯一住房已經抵押給銀行,現民間借貸的債主起訴我,法院會不會執行我的這套房子
2015年5月5日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有以下3種情況,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樣能執行:
1、如果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須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執行人為老人,兒子名下有房產,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
2、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逃避債務轉讓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根據最高法相關規定,如果執行標的是被執行人本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執行。但並非被執行人只要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執行。如果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必需的范圍(比如別墅、大平層等),法院同樣可執行。
(4)唯一住房有貸款被執行擴展閱讀:
執行「唯一住房」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窮盡其他執行措施原則。一般情況下,若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不宜對其「唯一住房」採取處分性執行措施。
(二)申請人申請在先原則。執行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應以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為前置條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職權主動對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採取處分性執行措施。
(三)解決臨時住房在先原則。對於確實無處居住的被執行人,在對其「唯一住房」採取處分性執行措施前,宜事先解決好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臨時住房,由申請執行人提供臨時性住房或先行墊付租房費用。
(四)有益執行原則。執行「唯一住房」時,應當綜合考量處置該房產時可能產生的評估、公告、執行、生活保障等費用,若除去上述各項費用後並無余值或余值不大,則原則上不宜對該「唯一住房」採取處分性執行措施。
『伍』 按揭的唯一一套住房可以執行嗎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中,對於唯一居住用房,一般不會進行處理。但如果面積比較專大,或者是本案抵押物,或者申屬請執行人願意為房屋所有人保留五到八年房租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拍賣、變賣用於償還債務。
但按揭貸款的房屋已經抵押給了銀行,銀行對房屋的拍賣價款具有優先受償權。拍賣款應當先歸還銀行貸款,剩餘的,才能用於償還債務
『陸』 按揭的唯一住房法院可以拍賣嗎,怎麼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中,對於唯一居住用房,一般不會進行處理。但如果面積比較大,或專者是本案抵屬押物,或者申請執行人願意為房屋所有人保留五到八年房租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拍賣、變賣用於償還債務。
但按揭貸款的房屋已經抵押給了銀行,銀行對房屋的拍賣價款具有優先受償權。拍賣款應當先歸還銀行貸款,剩餘的,才能用於償還債務。
『柒』 請問如何強制執行唯一的正在按揭中的住房
法院強制執行進行查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相關規定: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第八條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
第九條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
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7)唯一住房有貸款被執行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相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捌』 欠錢不還,唯一一套住房還在還貸會被法院拍賣嗎
可以。司法實踐中,執行唯一住房的難度和工作量還是比較大。具體還是要看執行法官的執行力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唯一住房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執行。
第二十條 在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統一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
(8)唯一住房有貸款被執行擴展閱讀
司法拍賣違法時可以撤銷
據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根大介紹,人民法院的司法拍賣是公法上的拍賣,與平等主體之間的任意拍賣有顯著差別,合同法關於合同效力的規定並不適用於司法拍賣。除非拍賣程序具有嚴重瑕疵,受讓人經過司法拍賣程序依法取得執行標的財產權益應當得到保護。
但是,也應當看到,確有一些司法拍賣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損害了當事人和其他競買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予以撤銷。在深入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異議復議規定》第二十一條明確了司法拍賣應當撤銷的情形:
1、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機構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或者其他競買人利益的;
2、買受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競買資格的;
3、違法限制競買人參加競買或者對不同的競買人規定不同競買條件的;
4、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拍賣標的物進行公告的;
5、其他嚴重違反拍賣程序且損害當事人或者競買人利益的情形。
『玖』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正在按揭的唯一一套房屋嗎
按照國家規定,如果是家庭唯一生活住房的話,是不會強制執行的。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中,對於唯一居住用房,一般不會進行處理。但如果面積比較大,或者是本案抵押物,或者申請執行人願意為房屋所有人保留五到八年房租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拍賣、變賣用於償還債務。
但如果按揭貸款的房屋已經抵押給了銀行,銀行對房屋的拍賣價款具有優先受償權。拍賣款應當先歸還銀行貸款,剩餘的,才能用於償還債務。
(9)唯一住房有貸款被執行擴展閱讀
強制執行唯一的正在按揭中的住房的辦法:
法院強制執行進行查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相關規定: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第八條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
第九條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
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