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個人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每年幾月份調整
是的
一般在每年的6月中下旬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通知,發布下一年度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本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等事項。
『貳』 上海公積金基數調整具體怎麼操作
方法一:網上業務系統網上基數調整
網站單位用戶登錄單位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
點擊「基數調整」,下載基數調整數據包,並在系統中修改或導入職工工資基數。
單位校驗、保存並上傳數據,網站將調整數據統一傳到建行。
單位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查看調整結果(時間視網路繁忙情況與單位人數不同而定)。
通過後,重新進行數據下載並確認成功上傳的基數更新後,列印《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匯總表》、2015年7月份《上海市公積金匯繳書》、《上海市公積金匯繳書附表》、《上海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有人員變化的需要提供)和轉帳支票交基數調整網點。
方法二:網頁版本全程網上基數調整
進入網頁版本全程網上基數調整。
輸入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點擊上傳數據,網站將調整數據統一傳到建行。
即時查看調整結果。
通過後,重新進行數據下載並確認成功上傳的基數更新後,列印《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匯總表》、2015年7月份《上海市公積金匯繳書》、《上海市公積金匯繳書附表》、《上海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有人員變化的需要提供)和轉帳支票交基數調整網點。
如果有幫助到您,望採納,謝謝!
『叄』 如何辦理公積金繳存基數變更 急
打開上海住房公積金網 網上會有公積金基數調整--將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輸入--進入後將對應職工的基數一一輸入 提交 表格列印出蓋章
交到建行就可以了
『肆』 上海換公司公積金繳納基數高了當年能調整嗎差額部分哪裡去了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內平均工資的容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伍』 工資調整了,公積金繳納沒有變化,請問上海住房公積金基數如何調整的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55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市自7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上下限。
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5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6年月平均工資。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732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68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06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1952元。
2017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符合規定情形的,可以按照《關於印發<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6〕10號)的相關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http://www.shgjj.com/html/zyxw/96349.html
『陸』 上海公積金基數調整因故晚了,之前月份如何扣款
是一個人,還單位所有人都錯過了?
如果是個別人,可以在當月先為此人辦理減員,回然後變更基答數後再辦理增員增加回來。
如果是單位所有人,建議聯系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及時處理。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計算:繳存基數(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實際發放工資月份。
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由15646元調整到16886元,月繳存額上限由3756元調整到4052元。
單位和職工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5%-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不再以公積金繳交的形式匯繳,2001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暫停止採取提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方式發放住房補貼,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將由房改部門另行安排。
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員匯總並填寫《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五人以上需報電子版)、《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核定表》,加蓋公章後持紙質表格到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窗口辦理。
『柒』 上海公積金繳存比例改為多少了
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將由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改為各5%-7%。同時,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將優化貸款流程,縮短貸款時限,個人純公積金住房貸款流程業務時間由原來的49個工作日縮短至19個工作日。
近日,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關於印發<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改善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上述內容。《通知》還明確,將建立跨區域信息共享機制,加快健全江浙滬三地信息共享合作機制,實現業務聯動核查。
《通知》還要求,打造智慧公積金,提高辦事效能。比如:擴大單位網上業務辦理的普及率;增加單位網上業務辦理品種;優化單位網上業務辦事流程,提高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的使用效率等。
在發展個人網上業務服務方面,將擴大個人實名認證渠道,完善網上便民服務功能,開通貸款預約及進度查詢渠道,推進租賃提取、退休提取、購買本市住房提取等個人業務網上辦理。
此外,還將深化與本市工商、稅務、社保、住房、民政及人行等部門的信息對接,實現單位注冊信息、發票信息、低保信息、退休人員信息、房產信息、婚姻信息及徵信信息等數據共享,實現「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路」。
『捌』 上海住房公積金每年幾月份調整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每年的六月份調整,七月份開始執行。
舉例:自2017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5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6年月平均工資。
註: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調整依據是根據2016年的月平均工資。
(8)上海住房公積金基數變更擴展閱讀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57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2018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通知》明確,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18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6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7年月平均工資。
為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方便和優化單位辦理環節,逐步與社保基數調整時間同步,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申報時間從7月提前到4月起,各單位可從2018年4月下旬起登陸上海公積金網的基數調整專欄辦理。
《通知》指出,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從2019年1月至3月申報繳存基數,4月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請各單位注意提前做好經費和預算安排,與社保明年基數調整工作在時間上同步安排,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為落實2018年4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將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執行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具體措施精神,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原則上繳存比例為各7%。
企業可以根據滬公積金管委會〔2016〕10號文所列舉的降低繳存比例的情形,選擇各5%或各6%繳存比例,但應當通過集體協商,形成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專項協議,並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審批。
《通知》強調,各繳存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市公積金中心對選擇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996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22元。
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140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136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22元。
『玖』 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錄錯了,該如何修改
住房公積金基數一旦核定就不能修改了,只能等到明年的7月份,等公積金基數審查核定的時候你才可以修改。
如果想修改的話只能是給該員工先辦理退工、退保後再從新辦理用工,才可以重新申辦。
單位出具單位說明加蓋公章並填寫《個人繳存額調整表》加蓋公章,到我中心管理部或辦事處辦理。若涉及其他特殊情況,請按前台指引處理。
(9)上海住房公積金基數變更擴展閱讀:
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以上海為例,自2015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3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4年月平均工資。
2015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5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5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4年度相同。
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1%至8%,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