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發的福利,還是法定
法定。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專企業、城鎮私屬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㈡ 請問住房公積金和社保是什麼意思有什麼福利和政策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回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答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㈢ 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福利待遇嗎
住房公積金是有福利性的。
住房公積金主要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版論其工作單權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㈣ 住房公積金屬於強制交納的員工福利嗎
還沒有什麼法律責任可追究。所以有許多老闆不給員工交住房公積金。
㈤ 住房公積金是公司給員工的福利.必須上是嗎
是必須繳納的,具有強制性。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專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㈥ 住房公積金屬於強制交納的員工福利嗎
應繳納 《華民共務院令第350號》(簡稱《條例》)規定家機關、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版、外權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團體應設立30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起20內銀行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新參加工作職工參加工作第二月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辦理處1萬元5萬元罰款單位逾期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由住房公積金管理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繳存申請民院強制執
㈦ 企業為員工提供住宿的,還需要交住房公積金嗎
1、如果抄你是北京戶口,那麼公積金繳納具有強制性,單位不繳納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2、如果你不是北京戶口,公積金屬於單位福利,可以不繳納,不具有強制性。
3、住房公積金和單位提供住宿沒有關系
㈧ 住房公積金是社會保險還是福利
是保障,還是福利?
1998年,國務院做出《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並終止住房實物分配,住房公積金改革的大幕隨之拉開。這項制度設計初衷是建立一項社會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通過籌集、融通住房資金提高居民的商品房購買能力。
截至2011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達到1.33億人,歷年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4.06萬億元,共有8112萬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圓了安居夢,購房面積達數億平方米。
然而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由於職工繳存公積金的同時,單位需要配套繳存同等金額,因此許多私營企業主為職工繳納公積金的積極性並不高。而一位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許多外企和效益好的單位都能達到最高上限。
以廣州為例,如果按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每月1300元和國家要求的公積金最低繳納比重5%計算,廣州人每月公積金最低繳存額為130元;如果按收入和繳存上限計算,部分高收入者月公積金存繳額可達9500元左右。兩者相差數十倍。
對此,廣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黨委書記肖恆光表示,公積金繳納額的差距實質是經濟發展與社會財富分配不均的集中體現,本質是收入不公平。針對「公積金是一項隱性福利,亟待控高提低」的觀點,他表示,「不進行收入分配改革,光堵公積金的口子,那些能發放大額公積金的單位,總能找別的渠道發錢」。
㈨ 上市公司不發住房公積金是不是套取員工的福利
對於單位不辦理和逾期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罰:
1.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內者不為本容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2. 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4.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㈩ 住房公積金屬於強制交納的員工福利嗎
你可以找當地勞動局啊、或者去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然後人家就會告訴你了!
下面是我給你找的法律依據、希望對你有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四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繳交比例各地不一,請查當地規定)
實務中一般罰款的較少,不交的也有,但一旦管理中心去查,就一定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