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首次提取後一年內沒再提取,1年後在提取還需要重新辦理手續嗎
不知道你首次提取辦理時有沒有選擇自動提取,選擇了它會半年一次自動將錢轉到首次辦理時的賬號上,三年後才需要再次重新辦理。
B. 佛山公積金如何提取
一、佛山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流程
(一)在佛山范圍租用住房居住的(非居住用房和市外住房,暫不在允許支取之列)
(三)申請使用提取對象為承租人(夫妻)
(四)申請提取的額度,按上述第(二)條規定的面積和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憑據確定的租金標準的50%,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後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不得少於500元。
(六)租房租金使用提取,每半年申報一次。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流程
提取方式有三種,官網提取、APP提取以及現場提取,詳細的流程如下:
官網提取
1.申請
登陸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登陸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選擇「提取劃賬續期」進行申報
2.受理
通過數據查驗,符合條件的予以申報
3.審批
部門受理後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予以通過的,審批辦結
4.領取結果
審批通過後,可在網上列印《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APP提取
⒈下載
下載「佛山市住房公積金」APP,點擊「用戶中心」登錄
⒉申請
點擊「業務申報」選擇「提取劃賬續期」按系統提示進行申報
⒊受理
通過數據查驗,符合條件的予以申報
⒋審批
部門受理後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予以通過的,審批辦結;
現場提取
1.申請
申請人帶齊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區任一服務大廳業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規定格式的當場辦理審批
3.審查
窗口工作人員當場進行審批,出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4.領取結果
窗口辦結,申請人當場領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⒌領取結果。審批通過後,可在網上列印《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C. 佛山市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和流程,急,在線等.
這個要看你是按照什麼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比如購房提取,租房提取,裝修提取等等,需要的資料都是不同的。
購買商品房提取的話,需要的資料如下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產證(購買預售商品房可提供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購房發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於償還貸款本息需提供,如沒有貸款不需提供)。
資料准備齊全後,到輕工路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辦理提取就可以了。一般第一次去辦理的話,總是會缺少一些資料的,或者資料不對,但是工作人員會幫你指出還需要哪些資料,等全部資料都准備好後,再次去提取就應該沒問題了。辦理提取後,兩個工作日內錢就會轉到指定的銀行卡里了。
D. 佛山離職後公積金怎麼提取,佛山離職公積金提取流程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委託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配偶代辦的需提取夫妻雙方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在符合提取條件的情況下,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辦理銷戶提取,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E. 佛山住房公積金無房提取18年10月提了一次,第二次什麼時候可以提,官網說是一個年度提一次
需要到年10月份,一年一次。
住房建築面積最高不超過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標准最高不超過35元/月。超出上述標准部份,由個人承擔。
面積按公租房建造標准(建築面積60平方米)確定個人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標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額度最高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5)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續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要求規定:
1、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採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
2、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3、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F. 佛山市公司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賃普通住宅)提取
5、無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
10、繳存職工死亡提取
(6)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續取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公安廳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粵建金〔2018〕115號)的規定,就規范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通過離職方式提取。嚴格落實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有關政策,離職的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封存和轉移。
二、租房提取。按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起租首月起12個月內申報,超過12個月申報的,只能按申報當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計算提取額,以前的部分不作計提。
三、無房提取。申報提取當年度額度(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強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審核。在外市購建住房等申報提取的,辦理時限調整為7個工作日。
G. 佛山南海住房公積金提取步驟是怎樣的
1、申請。單位經辦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區任一服務大廳業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格式的當場辦理審批。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補交的資料。
3、審查。窗口工作人員當場進行審批,出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不予通過的,說明不予辦理的理由。
4、領取結果。窗口辦結,申請人當場領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7)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續取擴展閱讀
1、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理地點: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三路18號2座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辦理一周內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交通指引:(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三路18號2座)禪城區可乘坐110、116、117號公交車在人才市場站下車
2、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辦理地點: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財聯大廈四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辦理一周內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交通指引:(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財聯大廈四樓)乘坐的公交車在南海體育館站下車再步行至財聯大廈
3、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順德管理部
辦理地點:佛山市順德區大良新基一路14號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辦理一周內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交通指引:(佛山市順德區大良新基一路14號)順德區可乘坐907,309,363,904,320,908,906路公交在順德區公路局站下車步行100米左右
4、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辦理地點: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中山路249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辦理一周內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中山路249號)高明區可乘坐502路公交,在中山廣場站下車
5、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辦理地點: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興達路9號澳盈商務中心1座101。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辦理一周內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交通指引:三水區可乘坐611/619/635/659/662路公交,匯豐豪園站下車,往澳盈商務大廈方向前行約400米。
參考資料來源: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業務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