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怎麼確定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按職工上年度12 月份工資總額計算;
一、工資總額計算口徑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文)為依據,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職工當年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首月工資總額。
二、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三、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1)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怎麼算擴展閱讀:
繳存年度
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公積金繳存年度。
繳存方式
1、直接交存轉賬支票、現金(須填制《現金送款簿》)方式
2、通過銀行匯款方式
3、委託銀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繳存規定
北京市明確了企業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的具體條件。對於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沒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可以在1%-4%范圍內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申請緩繳。
上海市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可至5%以下。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天津市規定,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現行的不低於單位和職工各5%調整至不低於單位和職工各1%,同時取消「上一年度虧損」這一申請降低比例條件。
南京市規定,企業繳存確有困難的,經本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審核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恢復繳存並補繳緩繳部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㈡ 成都住房公積金每月繳費怎麼算出來的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回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答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㈢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繳存計算:
一、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回基數=職工上年工資總額答÷12
工資總額計算口徑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文)為依據,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職工當年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首月工資總額
二、繳存計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㈣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怎麼確定
1.繳存基數確定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按職工上年度12月份工資總額計算;工資總額應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的項目計算。新錄入和調入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職工以職工年薪均分12個月後為基數計算各人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繳存單位攜帶加蓋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資報表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基數調整。
3.繳存基數上下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基數較低不低於統計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4)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怎麼算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費。
㈤ 成都住房公積金的實際繳存比例和計算公式
每月抄住房公積繳存額由職工本襲人繳納和單位為職工繳納二部分組成,其計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資為基數和政策規定的繳存比例得出。即: (1)職工本人租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㈥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一、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上年工資總額÷12
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職工當年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首月工資總額。
二、繳存計算
1、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6)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怎麼算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月繳存基數×個人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月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舉例】某公司職工2015年月平均工資為5939元,繳存比例為12%,則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5939*12%+5939*12%=713+713=1426元。
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確定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
2016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6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舉例】上限繳存額計算按今年繳存基數上限16500元,繳存比例上限12%計算,則職工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為16500×12%+16500×12%=1980+1980=3960元。
下限繳存額計算按今年繳存基數下限1630元,繳存比例下限10%計算,則職工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額為1630×10%+1630×10%=163+163=326元。
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上下限與正常繳存職工保持一致,繳存比例目前暫定為20%。
㈦ 在成都繳納住房公積金是按收入的什麼比例計算的
你好,成都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比例是收入的5%到12%之間。
根據7月5日公布的成公積金回[2018]35號文的相關規定答:
一.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必須同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不得低於5%。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口徑應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工資總額的組成規定>的通知》要求執行。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2302元,繳存基數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資標准相關規定,執行以下
標准: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50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380元。
拓展資料:
成都公積金網站
㈧ 成都住房公積金繳納標准和房貸標准。
對於一般抄單位,成都市公積金中襲心允許的繳存比例為6-12%,因為超過12%要交稅。這個比例公司與個人都是一致的。另外繳存基數公司是可以自由確定的,只要不低於當年成都規定的主城區1200。假定按你實際工資4500計算,最低比例6%,那麼你每月自己繳納270元,公司交納270元。
成都目前最高每套房子可貸款40萬,從下月底最低首付不低於3成,貸款年限最長20年。你若每月自己繳270元,1年後賬戶余額6480元,若這時就要提出貸款,按照可貸款額度為賬戶余額的20倍,你至多貸款13萬。若貸款了,你的賬戶余額當月不能提取,需要你自己先從銀行卡還款每月的還款額,然後1年後提取你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標准不超過你上月賬戶余額,且不大於你去年還款總額。
㈨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怎麼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上年工資總額÷12
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9)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怎麼算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止或暫停發放工資,暫時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單位應到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
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無接收單位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應實行集中封存管理。職工需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啟封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