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人在新加坡公司怎麼交住房公積金和五險一金
London Chinki axi
2. 有關於新加坡公積金的問題
1)根據新加坡政府的規定,在該員工工作後的第三年開始,公積金(CPF)的繳納比列是:版員工權20%,僱主15.5%,這是最高的比例了。
2)所繳納的公積金有會分成3個賬戶分別為:普通賬戶,特別賬戶,醫葯賬戶(Medisave)
3)醫葯賬戶(Medisave)並非醫療或保健保險,但里頭的存款可以用來交付醫療費用和特定的醫療保險- MediShield
4)至於你最後一個問題,基本上,公積金只是占當月收入的20%,扣除了還剩80%呢!
3. 本人已放棄新加坡綠卡,留在新加坡公積金如何提回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回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答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4. 你好,我想問問在新加坡外籍員工繳納公積金和企業幫外籍員工繳納公積金的相關問題。
1、這復些准證持有者全都是制不需要交CPF(公積金)的,在拿到PR之前就算你想交也交不了
2、同上,完全不需要交納公積金,不論個人還是企業都不需要交納
3、對於EP以上的人來說,保險也沒有強制的規定,可以交可以不交。僱傭SP的話要給政府交納Levy,每月幾百新幣。
不知道你是員工還是僱主,如果企業太小的話根本雇不到外籍員工的,因為政府不會批准工作準證
還有問題的話歡迎繼續追問
5. 外國人可以在新加坡交公積金嗎
新加坡公積金是新加坡政府為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所設立的中央基金。所以外國人在拿到永久居民身份後或移民正式成為新加坡公民後才能繳納公積金。
6. 公司是新加坡獨資是外企是必須給我交住房公積金嗎
一、住房公積金外企強制交納的
二、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專條
單位錄屬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 中國人公司在海外新加坡的怎麼交住房公積金
建議你具體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同地方政策是不一樣的
8. 您知道新加坡公積金是如何交的嗎在新加坡公積金的網站里怎麼操作
1、你是新加坡公民或者PR嗎?
2、你有工作嗎?
如果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是的話,你的公司自然會幫你交CPF的,不用你自己操心
還有問題的話歡迎追問
9. 對比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和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異同
中央公積金制度
新加坡的社會保障體系由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兩部分組成。社會保險由國家強制實施個人儲蓄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構成,是新加坡社會保障體系的主體部分,也是其最具特色之處。社會福利是指政府對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員給予救助,如對窮人發放津貼和救助金,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輔助部分。
一、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1955年7月1日,中央公積金制度正式建立並實施。最初,公積金制度所包括的勞動者是指受雇於同一僱主、時間在一個月以上的工人,不包括臨時工及獨立勞動者,也只是一個強制性的儲蓄計劃,保障的范圍也只涉及公積金會員退休或因傷殘喪失工作能力後的基本生活。
隨著時間的推移,新加坡政府在原有儲蓄計劃的基礎上,又推出了一系列公積金計劃,包括的范圍除養老保險外,還包括住房、醫療、教育、投資增值等多個方面,如1968年推出的「公共組屋計劃」、1984年推出的「醫療儲蓄計劃」、1995年推出的「填補醫療儲蓄計劃」等等。
二、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組織和實施
1、繳費率
僱主和雇員都向中央公積金繳費。1955年的繳費率為10%(僱主和雇員各繳納5%),1968年上升到13%,1984年達到50%,目前基本穩定在40%,其中僱主繳17%,雇員繳23%.但由於公積金制度規定其會員可以將一部分積累額購買住房、股票和支付教育及住院醫療費用,因此,實際用於養老的公積金遠低於40%的繳費率。為了避免公積金過多用於其他支付而影響養老保險,1987年政府規定,達到55歲後必須在其公積金賬戶中保留一筆最低存款,以充分保證60歲退休後可以購買相當於社會平均收入25%的最低終身年金。
2、中央公積金的構成
中央公積金是一個完全積累的強制儲蓄計劃。55歲以下會員的個人賬戶一分為三,普通賬戶、醫療賬戶和特別賬戶。普通賬戶的儲蓄可用於住房、保險、獲準的投資和教育支出;醫療賬戶用於住院費支出和獲准情況下的醫療項目支出;特殊賬戶中的儲蓄用於養老和緊急支出。55歲以後,其個人賬戶變更為退休賬戶和醫療賬戶兩個,其成員在中央公積金計劃賬戶內的數額達到最低規定後,可以提取部分積蓄。
3、管理機構
公積金管理局設理事會,由政府、職工代表、僱主、社會保障專家四方組成,主席由政府委任,日常工作由總經理負責。下設會員服務、僱主服務、人事、行政、計算機、內部事務六個部。
4、公積金存款利率
公積金存款的利率是由政府決定的。其中,普通賬戶和醫療賬戶的存款利率,都是新加坡四家主要的國內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華僑銀行、華聯銀行和大華銀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算術平均值。但特別賬戶及退休賬戶上的存款利率則稍高於這個名義利率,原因是這兩個賬戶上的存款的期限較長。
55歲以下的會員可以動用普通賬戶中的存款進行公積金局指定的投資。包括購置政府組屋、政府批準的保險項目和投資項目、支付教育費用以及向父母的退休賬戶進行填補性轉移支付等。這些投資都要通過中央公積金局指定的託管人來進行。託管人的資格通過託管法的規定來決定。
三、中央公積金的投資管理
為了促進公積金資產的保值增值,近年來公積金局陸續引進了各種投資計劃。主要有以下幾種:
1、投資計劃。是指會員可動用80%的公積金存款或普通賬戶中的余額投資於股票、基金(新加坡稱「單位信託」)、黃金、政府債券、儲蓄人壽保險等方面,以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滿足下列三個條件可以參加投資計劃:年齡在21歲以上;不是未償清債務的破產人;公積金賬戶有足夠的存款。
參加投資計劃的會員,可以獨立選擇投資工具實現投資增值,但為此必須承擔可能出現的投資收益率達不到公積金管理局所提供的無風險收益的風險,甚至出現負收益。只有投資收益中超過無風險收益的那部分,投資人才有權提取。
2、新加坡巴士有限公司股票計劃。這項投資計劃是為了使會員能利用其公積金存款購買新加坡巴士有限公司的股票,購買上限為5000股。
3、非住宅產業計劃。該計劃允許會員用公積金儲蓄投資寫字樓、商店、工廠和倉庫等非住宅房地產。會員可以單獨或合夥購買這類房地產。
4、填補購股計劃。該項計劃是協助新加坡人擁有國營機構私營化後所出售的股票。實施這個計劃的目的,是為了推動新加坡人更多地長期持有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藍籌股,從而控制政府控股公司的長期投資。
中央公積金主要投資於政府債券,以及工業、住宅和基礎設施建設,安全性較高,但收益較低。從1989年到1998年,中央公積金的平均名義收益率為3.51%,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實際的無風險中央公積金收益率為1.28%.盡管如此,在政府的推動下公積金制度還是發展很快, 1999年,基金總額達到928億美元,每年收繳128億美元。
四、對中央公積金制度的評價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是一個集中管理和強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會保障制度。新加坡政府利用其高度社會控制能力,強制性地使人民必須為自己的種種保障之需進行預防性儲蓄和投資。從而降低了政府的社會福利開支,又為公共設施建設和資本市場發展提供了大量資金。
中央公積金制度在增進社會穩定和國民福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公積金在積累的過程中,會員可以使用公積金來買房、購買產業或進行投資以提高收入。人人安居樂業,再加上在養老和醫療上保障較好,這就能較好地免除個人和家庭的後顧之憂,從而增強了國家的凝聚力,有利於社會的安定。
當然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該制度沒有再分配功能;繳費率過高,最高時達到工資的50%,企業負擔較重;賬戶投資收益率一直處於較低水平等等。但無論如何,在世界上,中央公積金制度已經成為政府主導型社會保障制度的典範。
北歐模式
2004年8月8—21日,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一行6人應邀對芬蘭、
瑞典、丹麥三國進行考察訪問。先後走訪了13個政府、民間組織、大學及研究機構,
聽取了27場專題報告。北歐國家福利制度對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
用。在經濟全球化和歐洲聯盟從經濟到政治一體化的背景下,北歐國家積極適應內外
部條件的變化,在公共事業、勞動力市場、提高競爭力、中央與地方關系和政府治理
結構等方面正視問題,積極採取相關的應對政策和進一步完善的制度安排,則給我們
留下深刻印象,並為深入思考中國的經濟社會改革尤其是公共服務型政府的建設問題
提供了有益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