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不為農業戶口的員工上住房公積金合法嗎
不合法。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1)農村戶口單位給上住房公積金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的;
(二)未按照規定審批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銀行以外的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
(五)未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
(六)未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的;
(七)未按照規定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的。
㈡ 農村戶口公司不給交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根據目前的政策,不論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為員工繳存公積金都不是強制的,單位可以內依據自己的情容況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緩繳或者不繳。
但是你這么大的公司不應該這樣啊,你只能盡量爭取,但是沒有法律依據。目前公積金還是一項福利不是強制執行的。
㈢ 農村戶口能上住房公積金嗎
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和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之後由單位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內金。
依據《住房公容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㈣ 用人單位不給我上住房公積金,因為我是農村戶口,應該怎麼辦
這個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分農村的戶口,這是什麼單位怎麼帶有有色眼睛呀,這個你可以給相關的單位反應,也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
㈤ 農村戶口能交上住房公積金嗎
有的公司是需要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
國有企回業,城答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㈥ 請問農村戶口怎麼才能讓單位給上住房公積金
你所說的問題首先要確認---你們單位的待遇內包不包含住房公積金,回是否是五險一金的單位答,其它人有沒有? 還是目前你沒有。如果其它人有你沒有那就要跟單位公司去商量,如果單位根本就不給任何人提交住房公積金那你也沒辦法有了。要找其它單位,或者有你認識的公司單位給你交費用由你自己出是一種辦法,還有就是做假的,讓賣房的中介什麼的給你補個看看可行否,這個有一比的費用,具體費用當地聯系,可行否也要咨詢當地有關單位如房屋中介。
還有就是農戶和在市裡買房沒有必然的聯系,可以商業貸款,如果一次性付清更不需要公積金等
如果非要公積金貸款那就要聯系咨詢問問了。祝你好運吧。
㈦ 農村戶口公司說不給上住房公積金合理嗎
不合理,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投訴。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二、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
第五條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國家機關;
(二)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
(三)事業單位;
(四)民辦非企業單位;
(五)社會團體。
三、《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條單位及其職工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本條例所稱單位包括下列范圍: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經濟組織;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社會團體、律師事務所等;
(四)外國及港、澳、台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本市代表機構。
四、本條例所稱職工包括下列人員:
(一)納入國家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並領取工資或者傷殘津貼的人員;
(二)與單位依法存在勞動關系並領取工資或者傷殘津貼的人員。
第四十一條職工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職工發現所在單位未履行前款義務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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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二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第二十三條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㈧ 農村戶口單位應該交住房公積金嗎國家法規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法律是應當交的。
至於公司,要看公司是否給員工交,其他員工有,你也就應該也有。不受戶口限制。
㈨ 農村戶口能不能交公積金
個人沒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內方面的涵容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㈩ 為什麼農業戶口不給上住房公積金
農業戶口不符合住房公積金設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