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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1-20 13:16:17

A. 浙江省省公積金提取有什麼條件,有懂的嗎

浙江省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分為兩大類。

一、住房消費類公積金提取專: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屬住住房;

  2. 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3. 租賃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類公積金提取:

  1. 離休、退休(退職);

  2.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 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4.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

  5.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 出國、出境定居;

  7.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B. 浙江省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專職工住屬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C.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的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管理中心給予處罰:
(一)未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繳存登記的,責令限期補辦 ;逾期不補辦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為職工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啟封手續的 ,責令限期補辦;逾期不補辦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儲存余額或者為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出具虛假證明的 ,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並可由有關部門按管理許可權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 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職工違反本條例規定,採取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中儲存余額的,管理中心應當追回提取款項本息,並可對提取人處以提取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罰款。
職工採取欺騙手段,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中心應當追回被騙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 息,沒收非法所得,並對騙取人處以被騙取貸款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罰款;構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職工違反本條例規定,騙取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儲存余額的,管理中心應當追回被騙取的 款項本息,並對騙取人處以騙取金額一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管理中心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社會公布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情況,或者故意隱瞞事實,向社會公布虛假情況的,由同級住房委員會責令其糾正,並可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按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 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由同級住房委員會責令其糾正,限期追回被挪用的住房公積金本息,沒收非法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並可按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出借住房公積金的;
(二)將住房公積金用於房地產投資,經營股票、期貨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的;
(三)用住房公積金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四)違反規定委託金融機構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五)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積金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挪用住房公積金,是經政府或者有關領導人決定或者同意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D. 浙江公積金提取有些什麼規定

只要滿足下述條件中的一條即可申請提取:

(一)購買、建造、翻專建、大修自住住房屬的(購買僅指產權自有的自住住房)。

(二)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賃住房自住的。

(四)離休、退休(退職)的。

(五)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

(七)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發生購房或住房按揭行為的。

(八)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出國、出境定居的。

(十一)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 浙江公積金提取有些什麼規定

一般一次性付款能只能提取公積金一次。
至於以後每年提取一次,你得符合相應的提取條件。

1.那些情況下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償還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費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4)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5)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的;
(7)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帳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的;
(8)職工戶口遷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2.未償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取公積金時如何辦理?
職工符合提取條件且同時有未償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首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3.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提取憑證?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必須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單位出具的《**市(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並按提取原因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4.職工購買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那些證明文件?
職工購買商品房,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及復印件,購房發票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及復印件。

F. 浙江湖州的公積金怎麼提取的,手續流程

公積金提取分很多情況,以農村建房、翻建住房、大修理住房為例,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有:

1、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村建房的,提供《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報表》、《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選址意見書》、《農村拆遷安置建房協議書》審批文件中的一項,或者由鄉鎮政府以上(含鄉鎮)及相關部門的審批手續也可辦理提取。

2、如屬大修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並提供危房鑒定證明原件;

3、夫妻雙方要提取的請出示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4、屬建房、翻建住房的,提取截止到上述有效證明批准或簽訂時間後一年,屬大修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鑒定證明所載明的時間後一年。

其他說明

1、婚前購買單獨產權的,婚後可以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物業費。

2、房屋產權為共有的,只能為共有權人的其中一方提取。

3、屬再次以該套住房支付物業費申請提取時不需提供《不動產權證》原件,只需提供載明詳細地址與業主姓名的物業費稅務發票以及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等原件。

4、提取本人余額不足的,可由配偶方補提,但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如提取後,封存職工賬戶內余額不足100元的可銷戶提取。

5、繳存職工違反本辦法,採取欺騙手段,以支付物業費名義騙提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收回所提用於支付物業費的住房公積金,並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處罰。三年內不再受理該繳存職工及配偶以支付物業費名義要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6)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各類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中房屋設計用途必須為住宅;

2、貸款受理後,不得再憑另一套住房辦理提取;

3、如房屋產權屬共同共有,又未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的,提取金額按均分控制額度;

4、提取額度截止到購房付款憑證所載明的時間。如您及配偶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截止時間不得超過貸款發放日,且提取額度加上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包括住房補貼)。

5、上述提取情況,在您及配偶有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下優先用於償還貸款。

6、一次性住房補貼可優先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無公積金貸款情況下,您及配偶在2000年3月以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提取條件同上。

7、提取時提供本人的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折內。

8、公積金中心對於提供的材料能夠當即確認的,當天辦結。

9、對所提供材料需要核實的,在接到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提取原因或提供的證明材料調查核實難度較大的,按實施細則等規定執行。

G. 關於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提取問題

作為外來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就可以憑身份證及解除合同證明等材料到公積金繳專付地的公積金管屬理中心提取,當然可以提取你個人繳費及單位繳費的全部,因為這都是你的錢啊。但具體如何提取得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

H. 浙江省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你好,提取出公積金需要滿足一些條件,比如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回理退休手答續。或者是交的房租,超過家庭總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積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議通過官網查詢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滿足條件即可提交申請,但審批手續繁瑣,短時間內無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錢需求,建議您選擇大品牌進行借款,有錢花是原網路金融信貸服務品牌,它運用人工智慧和大數據風控技術,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申請材料簡單,最快30秒審批,最快3分鍾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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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哪個清楚浙江省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住房復公積金管理條例制》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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