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辭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退能全額提現嗎
辭職後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② 我在單位辭職了,住房公積金能退嗎
辭職後公積金封存2年後,可以去社保機構領取,帶著解除勞動合同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 辭職後住房公積金什麼時候可以退回
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到賬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委託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配偶代辦的需提取夫妻雙方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在符合提取條件的情況下,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辦理銷戶提取,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④ 剛退住房公積金就辭職了可以再去退一次嗎
剛配住房公積金就辭職了,可以再去退一次嗎?你已經退過了,不可能再去退一次的。
⑤ 在廠里交的住房公積金,辭職後可不可以退
在廠里交的住房公積金,辭職後是不可以退的,只能用在買房或租房版的時候使用。權
一、公積金提取程序:
1、在職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憑提取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符合條件的,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機構暫存、代理賬戶託管的人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機構提出申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機構應當予以核實,符合條件的,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申請人憑提取證明材料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⑥ 公司辭職可以退住房公積金嗎
可以
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6)辭工了住房公積金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跨區域就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手續齊全、符合轉出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即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轉移接續業務,解決了過去職工往返奔波、手續繁雜、時間過長等問題,提高了服務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職工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⑦ 辭職了住房公積金怎麼退
無須取消,只要斷交,公積金賬號就被封存起來了。員工到了新單位可以補繳就可以解封。
一、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職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為封存戶:
1.
單位變更或終止時,無法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的。
2.
職工合同期滿,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內被解聘,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3.
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除名,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4.
職工被判刑、勞教的。
5.
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的,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6.
職工進再就業中心,原單位已關閉或停產的。
7.
職工停薪留職,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8.
職工因其他情況中斷工資收入的,經本人申請,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予以封存。
前款第1—4項所列系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第5—8項所列系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
二、
住房公積金封存戶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帳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戶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封管辦)集中管理,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帳戶由原單位管理。職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區分,前者稱入管集中封存職工,後者稱單位封存職工。
三、
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和封存戶提取實行審批制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封管辦審核,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暫委託建設銀行經辦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後分別由封管辦和職工所在單位進行封存管理。
四、符合本辦法第二條1—4項規定情形的,單位應當在終止勞動關系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封管辦提出封存申請。單位應填寫「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清冊」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清冊匯總表」,並提供有關封存原因的證明材料,到封管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審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