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封存後,如何查詢
1,可來以詢問下給你繳納自住房公積金的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因為封存是他們辦理的,他們比較清楚。
2,或者可以打電話詢問下住房公積金辦(不知道會不會地域差異所以不一樣,廣州的是在住房公積金開戶行里查詢).
只要顯示是封存狀態,資料齊全後就可以隨時提取啦。
⑵ 離職後公積金處於封存狀態,怎麼解封呢,需要什麼材料
公積金封存後如何啟封:
1、職工與單位恢復工資關系的,單位應當在恢復工資關系之日起30日內,攜帶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到經辦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啟封手續,啟封後,單位應為該職工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2、職工重新就業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到集中封存的經辦行辦理啟封手續,並將住房公積金轉入到新單位。
啟封辦理材料:
1、提供《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單位封存時提供破產、撤銷或解散的相關文件。
(2)住房公積金封存後如何開啟擴展閱讀
公積金的相關規定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02年5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1998〕23號),對管理條例進行了進一步的說明和補充,並要求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本通知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國務院報告。
2010年1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部門發布《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住房公積金的發放和領用作出了更多說明與規范。
⑶ 住房公積金封存後,如何查詢
1,可以詢問下給你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因為封存是他們辦理專的,他們比較清屬楚。
2,或者可以打電話詢問下住房公積金辦(不知道會不會地域差異所以不一樣,廣州的是在住房公積金開戶行里查詢).
只要顯示是封存狀態,資料齊全後就可以隨時提取啦。
⑷ 如何辦理公積金封存
問:什麼是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
答: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問:哪些情況下應辦理賬戶封存?
答:以下情況應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1)職工與單位終止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的;
(2)職工因調離等原因需中斷繳存,職工個人賬戶待轉移的;
(3)職工因離退休需中斷繳存(手續待辦期間),職工個人賬戶待支取的。
問: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個人賬戶應如何處理?
答: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
問: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能否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儲存余額?
答: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如不符合《條例》規定的允許提取的條件,則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儲存余額,其賬戶應轉入新單位或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專戶統一封存管理,待職工符合轉移或提取條件時,再向中心提出申請。
⑸ 我的住房公積金狀態為封存,如果我要提取要怎麼辦理。
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分了很多種,就是非本地戶口辭職後是可以申領住房公積金的,當然,封存後才可以提取的。
具體需要的文件有: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加蓋原單位公章)。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原單位離職證明原件。
銀行卡復印件(需與公積金開戶行是一個銀行)。
拿著以上材料就可以去公積金開戶行辦理相關手續了,1~3個工作日就可以到賬了。
⑹ 離職後公積金封存,如何提取
⑺ 公積金封存後如何啟封(辦轉移)
公積金啟封需要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辦理,需要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公積金龍卡個人賬號,公司需要填寫一份公積金轉移清冊並加蓋公章。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5條第2款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二、要帶的東西:
1、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公章
6、單位開戶申請表加蓋公章
7、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並且要法人簽字或者蓋章。
(7)住房公積金封存後如何開啟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等你進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啟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轉移的·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
職工在下列情況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1)被兼並或破產企業的職工未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職工所在單位撤銷的;
(3)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上崗的;
(4)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未重新上崗工作的;
(5)職工在服刑、勞教期間的;
(6)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批准緩繳期限內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職工賬戶在封存狀態時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因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封存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者的合法權益,制止單位隨意封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公積金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職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子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為封存戶:
1、單位變更或終止時,無法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的;
2、職工合同期滿,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內被解聘,未在其它單位就業的;
3、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除名,未在其它單位就業的;
4、職工被判刑、勞教的;
5、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的,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6、職工進再就業中心,原單位已關閉或停產的;
7、職工停薪留職,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8、職工因其他情況中斷工資收入的,經本人申請,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予以封存。
前款第 l—4項所列系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第5—8項所列系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