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一年多沒交,自已能補上不的
公積金在職時由個人與企業一起繳費,失業狀態下沒有組織給你繳費回,如果能繳的話答,組織部分也由個人繳費,沒有這個必要。因此說,失業期間公積金是不能繳費的,補交也是沒有的,新單位不可能為職工失業期間進行繳費啊。這個不是養老保險需要補交,否則影響退休待遇。具體請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
『貳』 住房公積金可以補交嗎
住房公積金可以補交。但是只能單位出面辦理,個人無法辦理。
補辦住房公積金的過程比較簡單,僅需填一些表格,注意信息不要填錯。
『叄』 住房公積金中斷一個月後能否補交
可以補繳,如果被新單位錄用的時間正好能和此前離職的月份銜接上,那就可以通內過補繳容實現繳存的連續性。
考慮到辦理職工個人賬戶封存轉移和轉入合並當中可能有所耽誤,因此實際操作中,一兩個月以內的漏繳都允許補繳。補繳時要提供勞動用工合同或社保開戶憑證,如果間斷時間較長,補繳就不好使了。
公積金繳納單位必須跟收入證明開具單位一致。而且繳納賬戶必須參加年檢,若收入證明與繳納單位不一致,或單位賬戶繳存不正常,個人賬號信息與銀行信息匹配,將面臨無法貸款的窘境。
(3)住房公積金半年沒交可以補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參考資料:網路_公積金繳存
『肆』 住房公積金一年沒交,需要補嗎不補是否可以
公積金在職時由個人與企業一起繳費,失業狀態下沒有組織給你繳費,如果能版繳的話,組織部分也由權個人繳費,沒有這個必要。因此說,失業期間公積金是不能繳費的,補交也是沒有的,新單位不可能為職工失業期間進行繳費啊。這個不是養老保險需要補交,否則影響退休待遇。具體請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
『伍』 請問社保和公積金斷了幾個月能補交嗎,怎麼辦
社保和住房公積金都是可以補繳的,也可以在新單位以後,把社保和住房公積金轉移過去繼續繳納就可以,但是中間沒有繳納的不可以由單位補繳,個人可以補繳。以北京為例。
社保的補繳:可以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然後在社保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即可。
住房公積金補繳:如果是新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借調、外派職工,由與職工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負責落實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需要補繳的,需要單位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補繳書》、《補繳清冊》及與《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
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補繳,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補繳確認後,管理部接櫃人員列印《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採用其他繳款方式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比照匯繳相應繳款方式辦理。
(5)住房公積金半年沒交可以補嗎擴展閱讀:
社保和住房公積金都可以補交,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而對於一些企業員工離職,到新單位繼續建繳公積金,如果新舊單位繳交公積金沒有出現斷檔,只要提供住房公積金繳交超過六個月的證明,申請住房貸款不受影響。
而如果因為換工作,繳交住房公積金出現了斷檔,那麼需等在新單位繳交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後,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北京住房公積金的匯繳和補繳的辦理指南
網路-社保補繳
『陸』 住房公積金一年沒有交 可以補嗎
公積金在職時由個人與企業一起繳費,失業狀態下沒有組織給你繳費,如果能繳的話,組內織部容分也由個人繳費,沒有這個必要。因此說,失業期間公積金是不能繳費的,補交也是沒有的,新單位不可能為職工失業期間進行繳費啊。這個不是養老保險需要補交,否則影響退休待遇。具體請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
『柒』 住房公積金中斷了必須補上才能續交嗎
住房公積金中斷了不用補上也可以續交。
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以貸款時向前推移計算)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未滿12個月的不能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工因離職、停薪等各種原因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單位填報「住房公積金匯交變更清冊」將其住房公積金(包括個人交存部分和單位資助部分)結余本息封存在原帳戶內,封存期間按規定計息;恢復繳存時,單位填報「住房公積金匯交變更清冊」予以啟封。
(7)住房公積金半年沒交可以補嗎擴展閱讀
補繳條件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補繳手續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補繳辦理
1、單位填制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捌』 個人住房公積金未連續交半年有啥影響
一、由銀行網點直接辦理的補繳業務
1、單位為全部職工補繳
⑴正常匯繳後的補繳。單位辦理一個月或數個月整體欠繳的補繳業務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⑵首次匯繳前的補繳。單位辦理自設立至首次匯繳前住房公積金補繳,且補繳時段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設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補繳業務由銀行網點受理後按「單位補繳」業務處理,並在電腦系統備注欄中註明補繳月份。
2、單位為個別職工補繳
個人補繳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或個人一次性補繳金額在10000元以內(含10000元)的,按下列業務流程操作。
⑴漏繳的補繳。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與補繳月份相對應的勞動合同、人事調動通知單或工資發放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⑵少繳的補繳。對應月份已匯繳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原則上不予辦理個人補繳。因計算錯誤等原因確需補繳的,應提供職工工資清單及單位補繳說明。
二、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補繳業務
1、單位為全部職工補繳
單位辦理自設立至首次匯繳前住房公積金補繳,且補繳時段超過6個月(不含6個月)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設立的批准文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准後通知銀行受理網點辦理補繳。
2、單位為個別職工補繳
個人補繳月份超過6個月(不含6個月)或個人一次性補繳金額超過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應由單位提供職工工資清單、補繳說明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住房公積金個人補繳匯總核准表》(附),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准後通知銀行受理網點辦理補繳。
三、核准程序
屬銀行網點直接辦理補繳業務的,經辦人員應嚴格按照業務操作流程辦理。
屬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由管理機構職能科室負責受理。核准程序為:科室經辦人初審,科室負責人復核,報分管主任批准後方可辦理。
『玖』 公積金公司一直沒繳,可以補繳多少年
如何辦理補繳的。
第一種情況是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不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需要到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材料赴匯單位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專櫃進行補繳審核;開戶銀行公積金承辦人員當場審核,通過後,收取資料,即補繳完成。
第二種情況是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超過12個月的,則要先去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然後再到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材料赴單位開戶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進行補繳審核。區縣管理部承辦人員當場審核,通過後,收取部分資料。經辦人員帶好公積金中心審核後返還的資料到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專櫃辦理補繳手續,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承辦人員經審核,即補繳成功。
(9)住房公積金半年沒交可以補嗎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02年5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1998〕23號),對管理條例進行了進一步的說明和補充,並要求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本通知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國務院報告。
2010年1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部門發布《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住房公積金的發放和領用作出了更多說明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