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陽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及提取條件
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須知:
辦理流程:
1、提取申請人持相關要件到繳存住房公積金回的管理部進行審核。答
2、管理部對提取申請人提供的要件信息進行核實。核實准確的,當場即時辦理。對信息有疑議,須要進一步核實的,3個工作日內辦結。
申請條件:
1、提取申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2、提取申請人及配偶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住的房屋屬性須為住宅;
4、自租房提取的房屋須在沈陽市房產局指定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機關進行登記備案;
5、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須為公租房或廉租房。
(1)沈陽提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辦理要件:
1、身份證(已婚提取申請人夫妻雙方均須提供);
2、《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已婚提取申請人提供);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自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具體辦理事宜附後;
5、公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收據。
2. 沈陽市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所購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轉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賬戶集中封存滿2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項規定,在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不足時,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依照前款第(二)、(三)、(四)、(六)、(七)、(八)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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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員工死亡的處理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沈陽住房公積金提取需准備的材料和流程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2、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3、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4、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5、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6、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7、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8、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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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第六條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第七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第九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二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條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注銷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4. 沈陽市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資料
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3、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票、借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4、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購房時採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4)沈陽提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5. 沈陽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具體有哪些
沈陽公積金提取區分提取類型,有以下種類:
1、現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申請人或代辦人(提取申請人配偶、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或單位公積金經辦員)持相關要件(配偶代辦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代辦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單位經辦員代辦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持外市地《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的,待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實提取申請人購房信息後,辦理提取。
2、死亡提取
繼承人持相關要件到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3、退休提取
提取申請人或代辦人(提取申請人配偶、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或單位公積金經辦員)持相關要件(配偶代辦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代辦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單位經辦員代辦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4、出境定居提取
提取申請人或代辦人(提取申請人配偶、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或單位公積金經辦員)持相關要件(配偶代辦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代辦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單位經辦員代辦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5、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
1、提取申請人持相關要件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進行審核。
2、管理部對提取申請人提供的要件信息進行核實。核實准確的,當場即時辦理。對信息有疑議,須要進一步核實的,3個工作日內辦結。
6. 沈陽市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資料
公積金提取方法介紹
購房公積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大修住房公積金提取
1、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自建住房公積金提取
1、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建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公積金提取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合同的復印件;3、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租房公積金提取
1、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2、房租完稅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租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公積金提取 1、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境定居公積金提取
1、護照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積金提取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公積金提取
1、《突發事件提取申請表》(單位蓋章);2、所屬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3、職工所在單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實後出具的提取證明;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a、醫院的診斷證明;b、醫院提供的個人葯費支出清單; c、其他重大疾病還須提供家庭收入證明,d、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沒有工作人員由所在街道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7、如遇不可預見事故和災難,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a、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b、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票;c、家庭收入證明。進城務工人員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公積金提取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被判刑公積金提取
職工因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公積金提取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1、人民法院判決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死亡公積金提取
1、死亡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公證部門對該職工的遺產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的原件及復印件;3、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銀行儲蓄賬號;4、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若存在兩個以上的遺產人或受遺贈人,還應提供由全體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簽訂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被授權人應當與用於公積金提取的銀行儲蓄賬戶為同一人。
7. 沈陽第一次提取公積金還商業貸款,能提多少,是全能提還是只能提還款額一年的錢
只能提還款一年的錢,具體規定如下:
《沈陽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五)償還所購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第七條 管理中心按照下列規定審批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
符合第五條第(五)項的規定,在貸款未還清前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定期余額,但不得超過貸款的余額及利息之和。當年存儲金額超過當年還款金額的,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當年還款金額。
(7)沈陽提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章
第二十四條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所購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轉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賬戶集中封存滿2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項規定,在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不足時,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依照前款第(二)、(三)、(四)、(六)、(七)、(八)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出具有關證件和證明,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提供擔保。
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8. 沈陽想租房子用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多少
提取金額要參照自租房房屋坐落地址
在沈陽市區的,提取限額為每月 1200 元
在遼中、新民、法庫、康平的,提取限額為每月 800 元
申請人及配偶均在遼中、新民、法庫、康平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為每月 800 元
公租房提取申請人及配偶年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已支付房租
辦理提取事項如下:
一、辦理條件
(1)提取申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 3個 月
(2)提取申請人及配偶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住的房屋屬性須為住宅
(4)自租房提取的房屋須在沈陽市房產局指定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機關進行登記備案
(5)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須為公租房或廉租房
二、辦理地點
沈陽市及各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具體地點可點擊鏈接: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須知-辦理地點及聯系電話
三、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已婚提取申請人需提供《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自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5)公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收據
四、辦理流程
Step 1:預約
(1)通過「沈陽住房公積金-網廳」進行預約
可點擊鏈接沈陽住房公積金-網廳業務預約
(2)前往公積金中心現場排隊辦理
Step 2 :提交申請、材料
Step 3 :提取公積金
五、辦理時間
即時辦理
六、溫馨提示
自租房提取申請人及配偶年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規定的提取限額
以上信息來源於: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沈陽住房公積金-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須知
9.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可以提現嗎
自2013年4月1日起來,首次申請提取源住房公積金償還商貸的職工可選擇按年提取方式還貸,或選擇比照現金購房方式一次性提取,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僅可選擇一種且相同的提取方式;選擇按年提取的,在首次提取時可持相關還款憑證(含提前部分還貸憑證)申請提取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
提取額度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定期余額(住房公積金的定期余額為每年6月30日結轉的金額),且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的費用。」
首次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商業貸款,可將公積金賬戶內的定期余額一次性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