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貸款需要什麼材料謝謝!
這是區直官網上的貸款指南。
在區直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回積金的職工,在申答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再提供經濟收入證明材料。但不在區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共同申請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仍須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及經濟收入證明材料以供調查核實。
個人回答,僅供參考
②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申請流程:
1、提交資料
2、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2)南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③ 的南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怎麼查
具體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④ 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都需要哪些條件
一、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連續6個月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
二、貸款程序
1、提出申請。借款人憑身份證就近到中心各相應營業網點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填寫好後同時提交所需有效證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准予貸款的決定。
2、簽訂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貸款後,借款人與中心委託的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並到住房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3、劃撥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帳戶。
三、放款條件
1.借款人仍須正常繳存公積金。
2.借款人所購住房主體結構必須封頂。
四、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www.nngjj.com/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article_/.html
⑤ 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在南寧需要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簡介》第一條 貸款條件
一、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不動產預告登記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購買二手住房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建造住房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建造一層(含)房屋主體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
四、購買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應不低於20%;購買棚戶區、危舊房改住房(僅限還建戶購買還建房)申請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應不低於50%。
(5)南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申請貸款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的年限;
(二)購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的比例;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管委會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和繳交情況,確定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所稱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和購房首付款比例,並向社會公布。
⑥ 南寧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住房公積金使用提取所需材料
注意事項:所提供的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
一、購買單位住房、集資建房、市場運作建房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預付款收據或購房發票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個人身份證;
2、如所購住房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3、預付款收據或購房發票(辦理時限為一年內);
4、屬購買單位騰空房、已竣工集資房的:提供《南寧市出售國有住房核定產權通知書》或《南寧市公有住房出售評估表》(辦理時限為一年內);
南寧市區以外的,提供轄區房改部門出具的有關出售國有住房和集資建房的相關件。
5、屬在建集資建房、市場運作建房的:提供購房協議和集資或市場運作建房批文。
三 如屬分期付款的,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當年的住房消費額。
二、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 個人身份證;
2、 如所購住房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3、 預付款收據或購房發票;
4、 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5、 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時限為一年)。
三 如屬分期付款的,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當年的住房消費額。
三、購買二手房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 個人身份證;
2、 如所購住房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3、 房屋買賣契約;
4、 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時限為一年)。
如購買拍賣房屋的,所提供的材料參照此款執行。
四、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按年度辦理)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還款憑證原件(須在貸款發放銀行會計櫃台列印並蓋銀行業務章)。
如有提前還貸或結清貸款行為的,須包括提前還款憑證、貸款結清憑證。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 個人身份證;
2、 如所購住房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3、借款合同。
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建房開工證》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 個人身份證;
2、 如所購住房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3、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建房開工證》。(辦理時限為一年)。
如農村集體土地建房的,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①屬新建的,需提供鄉鎮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土地使用證(辦理時限為一年);②屬舊房翻建的,提供產權證、鄉鎮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使用證、翻建核准證明(辦理時限為一年)。
六、大修自住住房
大修條件:牽動或拆換部分主體構件,工程一次費用在該建築物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5%以上。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 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報告復印件;
4、 有資質的土建設計部門的大修方案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 個人身份證;
2、 如所修住房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3、 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報告(辦理時限為一年);
4、 有資質的土建設計部門的大修方案;
5、 有資質的土建施工單位的大修施工預算書和施工合同。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20%(含20%)以上(按年度辦理)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支付房租的發票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個人身份證;
2、如所付房租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4、支付房租的發票;
5、職工及其配偶工資收入證明,工資收入證明以單位最近月份的工資冊數據或單位勞動人事部門的工資核定表為准;
6、 租房合同原件及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本。
業務咨詢電話: 5709242 ; 南寧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網址:www.nngjj.com
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所需材料
注意事項:
一在辦理銷戶提取前,必須由單位先辦理停繳手續;
二因工作調動離開南寧市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只能辦理轉移手續;
三 所提供的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
一、離休、退休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離休證、退休證或退休審批文件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 個人身份證;
2、 離休證、退休證或退休審批文件。
二、出國、赴港澳台地區定居或戶口遷出廣西以外地區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或護照、簽證或當地居住證復印件;
4、與原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有關文件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個人身份證;
2、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或護照、簽證或當地居住證;
3、與原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有關文件。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醫院證明或勞動能力證明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個人身份證;
2、醫院證明或勞動能力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文件。
四、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二年後沒有建立新的勞動人事關系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失業證或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有關文件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個人身份證;
2、失業證或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有關文件。
如因單位已注銷、破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不需單位簽署意見和蓋章,但要提供本人結算戶存摺。
五、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在崗職工不銷戶)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領取證》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 個人身份證;
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領取證》(當年有效)。
如因單位已注銷、破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不需單位簽署意見和蓋章,並提供本人結算戶存摺。
六、調離南寧市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 勞動人事部門的調令、解聘(辭職)書及新單位錄(聘)用書復印件;
4、 接收單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開戶銀行的名稱和轉帳賬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個人身份證;
2、勞動人事部門的調令、解聘書(辭職書)及新單位錄(聘)用書;
3、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
七、由於規定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在崗職工不銷戶)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原因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4、付款憑證或家庭成員工資收入等其他材料復印件。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個人身份證;
2、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原因的證明材料;
3、付款憑證或家庭成員工資收入等其他材料。
八、封存戶提取(封存二年後不再續繳住房公積金的)
一 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按規定粘貼好);
3、職工住房公積金登記手冊。
二 提供審核的材料原件
1、個人身份證;
2、本人結算戶存摺。
九、已故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
一 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填寫《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並由單位簽署意見蓋章。
二 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身份證;
2、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身份關系證明,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
3、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明或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
業務咨詢電話:南寧市區:5709242 邕寧區:4721247 武鳴縣:6216675 賓陽縣:8239952
橫 縣:7238958 馬山縣:6824572 上林縣:5211418 隆安縣:6527390
自動查詢電話:16822222
南寧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網址:www.nn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