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阿壩州的住房公積金能在成都購房嗎
要向單位開收入證明,然後拿給你要貸款的銀行,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可以的。
B. 2016年阿壩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專修具有所屬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C. 阿壩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商轉公商轉公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一般辦理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申請貸款前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或三個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未向其他公積金借款人提供過貸款擔保或輔助借款。
(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以及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
(三)、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准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五)、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且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六)、其他規定條件。
二、個人准備資料:
1、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配偶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
4、申請人的輔助還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
5、申請人及配偶、輔助還款人戶口簿;
6、申請人的結婚證明或婚姻關系證明;
7、申請人及配偶、輔助還款人的工作情況及收入證明;
8、貸款資金劃款委託書;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商貸轉公基金貸款准備材料:
1、購房合同;
2、商業貸款《借款合同》;
3、最近三個月商業貸款還款證明;
4、商業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以及貸款人的身份證;
5、戶口本;
6、婚姻證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望採納,謝謝。
D. 阿壩州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方式有哪些
住房公積抄金余額查詢的辦法: 登錄住襲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進入官方網站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鏈接,擊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賬號(身份證或公積金卡號)及密碼,進入賬戶詳細頁面。 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網銀查詢: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
E. 阿壩州住房公積金提取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版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權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F. 阿壩州的住房公積金能在成都購房嗎
四處碰壁四處借錢
店周圍跑來跑去找到
不明白問你,祝你學習和進步到一個新的水平! (* ^ __ ^ *)
G. 阿壩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有誰清楚
職工提取復住房公積金的大致制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H. 阿壩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商轉公商轉公需要哪些材料
沒搞懂?
I. 阿壩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項目樓盤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回工住房公積金賬答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