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崑山住房公積金在哪裡領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內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容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B. 崑山住房公積金在哪裡提取
在崑山住房公積金中心,前進東路,順著前進東路一直往東,在路北。那裡似乎有106,107,25,218
C. 崑山住房公積金在哪裡領取
崑山住房公積金可以在蘇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取,蘇州市住房專公積金管理中心昆屬山分中心位於崑山市祖沖之南路505號(新江南大廈3樓)。崑山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政策咨詢(監督)電話:12329、12345。
但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不是隨便支取的,只有在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3)崑山住房公積金提取地址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D. 崑山住房公積金提取點有哪幾個
只有一個
崑山市經濟開發區前進東路586號 崑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 崑山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要的材料有什麼
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辦理人沒有結婚的話不需要。
2、身份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這兩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點不是只針對已婚人士,未婚的單身人員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這一項是針對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沒房,而是租房的話,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產權證的復印件。
4、離、退休證明。這一條是對於已經離休或者退休的人來說的,這類人想要提取公積金的話,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公司開具的離、退休證明的。
5、帶相關低保證明辦理,這一條是對於生活困難、低收入群體來說的,但是重要的還是得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等一系列復印件去辦理。
6、《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這份資料需要向公積金中心提取。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的大體流程是這樣的:職工提供必需的材料-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中心財務科辦理支付。
1、首先,辦理人要到公積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請,公積金中心會一次性告知支取時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辦理流程,同時會出一份《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辦理的時候要在工作日辦理,因為,周末的時候工作人員可是不上班的。
2、同時,申請人也需要向工作單位提出申請,工作單位會對事情情況進行審核,如果核實無誤的話出具證明,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加蓋預留印鑒
3、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交各項證明材料,工作人員會對此加以審核。朋友們不要嫌帶的材料多而覺得麻煩,爭取一次性辦成,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4、辦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後,就要交給工作人員辦理了。工作人員首先要的是審核,經公積金中心主管領導審核之後,會在申請人的相關材料上簽字。當然,審核過程可能需要一段時間,還希望各位辦理人不要著急,如果審核的資料通過後,再為辦理人進行提取審核。
5、提取住房公積金。在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准予提取的話,公積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並委託相關銀行辦理支付手續,辦理人即可去相應銀行的指定櫃台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一般情況下,在公積金辦理完手續之後,會在3至5個工作日打到個人賬戶
F. 崑山領取住房公積金的地方在哪裡啊怎麼坐車需要什麼手續
崑山領取住房公積金的地方在崑山市經濟開發區前進東路586號,崑山106路; 崑山25路; 崑山夜2線公積金管理中心站下。
手續如下:
符合以下情況,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商品住房的;
(2)購買存量住房的;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
(4)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
(5)購買公有住房的;
(6)償還住房貸款的;
(7)還清住房貸款的;
(8)離休、退休的;
(9)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公積金帳戶封存(停繳)滿二年的;
(11)屬於主管部門認定的低保、低保邊緣和特困對象的;
(1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蘇州大市范圍或出境定居的;
(13)租賃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14)出國、出境定居的;
(15)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礙性貧血以及器官移植五種重大疾病的;
(1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況的(由繼承人、受遺贈人辦理)。
提取流程: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會核實並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後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 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准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銀行會轉賬到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G. 崑山市住房公積金在哪裡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若不知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具體地址,可以咨詢單位的財務人員或者撥打住房公積金熱線電話12329咨詢。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1、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由職工或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銀行卡以及對應提取情形應提供的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提取人數較多時,應由單位統一辦理
2、公積金中心審批,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辦結
3、公積金中心撥款,公積金中心將所提公積金直接劃入職工綁定的銀行賬戶內
二、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
1、職工離、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
①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②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
①出國定居的護照鑒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批文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②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
①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③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7)崑山住房公積金提取地址擴展閱讀:
提前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H. 崑山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流程是怎樣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1、完整、准確地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內取明細表》,單位核容實有關證件後,加蓋單位預留印鑒(暫存職工除外)。
2、單位專辦人員持《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有關證件到管理中心辦事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審核後,為職工辦理劃轉或存摺手續。
4、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則上由本人辦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還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證件、證明代理人與提取人關系的結婚證、戶口簿等文件及其復印件。
5、職工本人或配偶因身體狀況、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確不能辦理提取的,經辦人員需提供經本人簽字授權的授權委託書方可辦理。
6、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朋友說效果滿意!可以找--l-3-2-9-5-l-l-6-2-7-4他們包辦。
I. 崑山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二)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