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叫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
住房公積金抄存儲余額是指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本息的實際數額,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以貸款銀行受理貸款申請時的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實際數額為依據。補充公積金和按月住房補貼賬戶余額應計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借款人使用配偶的額度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是指借款人與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之和。
⑵ 住房公積金七大用處你知道多少
買房用公積金是住房公積金廣為人知的一項功能。然而,關於公積金的其他用途恐怕就不是每個人都知道了,比如裝修、租房、交物業費等等,下面我們就為大家盤點一下。
據了解,住房公積金有7種用途。
用途一:購房
1、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2、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
3、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4、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用途三:租房
1、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2、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給兒女購房
1、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2、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3、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用途五: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1、離、退休的;
2、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3、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7、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用途六: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用途七: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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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公積金貸款金額和公積金賬戶余額有什麼關系
1、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一般會跟卡里余額有關系,可貸公式為:
貸款職工月計繳公積金額÷貸款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還貸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實際可貸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帳戶存儲余額一般來說是掛鉤的,目前的相關倍數高已經從15倍放寬到40倍,如果按貸20萬元(不包括補充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儲余額。
2、貸款金額不能超過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具體貸款額度和年限,必須同時滿足單筆高貸款額度、高可貸款額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購買私產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公有現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⑷ 公積金賬戶余額怎麼用
公積金賬戶余額符合條件情況也可以提取,若購房的話可以申請公積金購房貸款。
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4、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二、公積金提取流程
1、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由職工或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銀行卡以及對應提取情形應提供的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提取人數較多時,應由單位統一辦理
2、公積金中心審批,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辦結
3、公積金中心撥款,公積金中心將所提公積金直接劃入職工綁定的銀行賬戶內,職工選擇綁定銀行賬戶
①公積金貸款還款銀行賬戶
②社保卡銀行賬戶
③職工另行提供的其他銀行賬戶
(4)住房公積金的賬戶余額有什麼用處擴展閱讀:
一、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後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
3、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並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范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⑸ 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是什麼意思
是指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和公司繳納部分之和扣除已提取使用部分的金額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拓展資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