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取出來後有什麼不利影響
只要一年內不買房,沒有不利影響。住房公積金取出,以後需要連續繳滿12個月才能版貸款買權房。
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貳』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對以後是否有影響
首先,去年出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中,規定提取公積金主要是「保障繳存職工購買首版套自住住房權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購買三套房及以上的職工將與公積金無緣。而提取公積金付房租的前提是繳存職工名下無房,所以不存在影響提取公積金購房的問題。
目前公積金貸款中對於二套房的認定,是無住房記錄、無貸款記錄,以及無購房提取公積金的記錄。而租房提取公積金則不包括在上述認定范圍內。所以,租房提取公積金並不會影響你將來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可貸數額。其中一個重要影響因素是公積金賬戶余額。
一般,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一般為30倍,各地實際情況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如果通過計算,在四項因素中,賬戶余額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那麼那就是個人最終能申請到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所以,如果頻繁提取公積金來支付房租,那麼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就會較低,導致總數降低,從而可能影響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叄』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做什麼
住房公積金的用途有購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租房,父母給兒女購房,銷戶提取全部余額,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治療重大疾病。
一、購房
1、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2、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
3、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4、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三、租房
1、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2、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四、父母給兒女購房
1、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2、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3、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五、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1、離、退休的。
2、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3、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7、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六、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七、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肆』 為什麼要提取公積金提取後用來干什麼。沒有買過公積金的又怎麼辦
買房子的時候有的地產銷售公司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是用來買房子,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要比銀行利率低。沒買住房公積金就不能在購房時享受以上優惠。
『伍』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對以後的貸款有什麼影響嗎
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5)住房公積金提取後能做什麼用擴展閱讀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陸』 住房公積金取出對以後有什麼影響嗎
一、有影響,住房公積金取出,以後需要連續繳滿12個月才能貸款買房。
二、住房公內積金
1、住房公積金,是指容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柒』 住房公積金能用來干什麼
1、用於購房。若想貸款買房,那麼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專的利率比較低,可以為貸款用屬戶節省不少貸款利息;若不辦理貸款,那麼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屋首付款;辦理過商業貸款購房的用戶,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2、用於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積金繳費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時,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由於支付翻建、建房、大修住房費用;
3、用於租房。有些城市的公積金可以用來租房,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積金繳費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麼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由於支付住房租金;
4、用於治療重大疾病。公積金繳費人的家庭成員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麼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醫療費用,幫助減輕負擔。
5、公積金繳費人如果退休、離休、出國定居等情況,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對於退休人員來說,一次性提取的公積金是一筆可觀的養老金。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捌』 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後可以用作其它用途嗎
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後可以用作其它用途,但是符合以下條件才能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8)住房公積金提取後能做什麼用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 單位 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 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 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 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
第三十三條 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單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額。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虛構提取條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額。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