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慶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一)購買重慶市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購房合同;
2、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二)購買行政區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2、增值稅發票。
(三)購買市二手房的,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
2、增值稅發票或含有計稅依據的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市行政區域外二手房的,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
2、增值稅發票。
(1)重慶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擴展閱讀
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須提供首付款發票或全額增值稅發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憑據,只須提供最近一年內的銀行還款憑據(憑據上須含貸款賬號)。
以後各次提取時只須提供最近一年內的銀行還款憑據(憑據上須含貸款賬號)。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貳』 坐標重慶,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一、前提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備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如果購買的是這種房屋,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戶屬於這種情況,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具備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如果住戶屬於這種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特殊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生活面臨巨大壓力,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話,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勞動關系,應提供與原單位,就是自己工作過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必須是由銀行發布的。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屬於是商業性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二者可以選擇其一,支付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如果經濟壓力比較大的話,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說明相關的問題,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僱傭關系,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證明已經死亡。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具備法律效益的繼承人,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沒有工作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參與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這些基本的必備材料,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幫忙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 、領取轉賬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正常辦離職時應該都有的,都會有這些,在HR人事部、財務部也會審核),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申請單位幫助,所在單位會核實並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後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證明起到證明的作用,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是不是通過了,並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不允許的話,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准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的公積金,這樣的公積金的話,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一切就緒,銀行會轉賬到你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2)重慶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擴展閱讀:
購房公積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叄』 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肆』 重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法有多種,即使不買房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提取,提取是需符合要求,並提供祥光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即可: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
提取條件: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自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內,職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實際支出。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一)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提取條件:
1.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7.農民工或外地戶口職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退休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人《退休證》,未取得退休證的出具區(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4.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令或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5.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
6. 繼承人申請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載明的繼承人均須到場確認,如只有一個繼承人,則上述文件應明確是否為唯一繼承人)。
三、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3.最近一年內的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農民工提取:
提取條件:
繳存職工為農民工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農村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在房屋租賃期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2)租賃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額度提取:
1.職工未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身職工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雙方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2.職工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二)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三)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
1.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稅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4)重慶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擴展閱讀:
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時限:
辦理方式:
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
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需填表格:
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辦理地點:
1.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
(4)南岸辦事處(南岸、巴南);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大疾病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農民工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
『伍』 重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有哪些
你好,復提取出公積金需要滿足一些制條件,比如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是交的房租,超過家庭總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積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議通過官網查詢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滿足條件即可提交申請,但審批手續繁瑣,短時間內無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錢需求,建議您選擇大品牌進行借款,有錢花是原網路金融信貸服務品牌,它運用人工智慧和大數據風控技術,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申請材料簡單,最快30秒審批,最快3分鍾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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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重慶地區的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和《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加強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結合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對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個人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將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結算賬戶的提取方式。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結算賬戶包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經與管理中心簽訂協議可用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各類銀行卡或存摺。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採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條 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第九條 因個人結算賬戶信息發生錯誤,導致劃款失敗時,管理中心會計處收到銀行返回的失敗數據後,通過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通知相應的管理部。
管理部首先檢查個人結算賬戶姓名、賬號錄入是否正確,如不正確,由管理部經辦人員寫明原因,管理部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及時修改;管理中心會計處於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如錄入信息正確,管理部應及時與繳存單位聯系。
因職工個人原因導致提取劃款失敗時,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應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請書》(見附表2),並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後,連同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辦理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個人結算賬戶復印件等資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方可進行修改,並製作《個人信息變更對照表》(見附表3),交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核對;管理中心會計處於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對於個人結算賬戶提取失敗在20個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會計處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將所提取金額沖回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柒』 如何提取重慶市的個人公積金
重慶公積金提取有下列幾種情形:
1、購房提取;
2、租房提取;
3、公積金還貸提取;
4、農民工提取;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6、重大疾病提取;
7、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提取材料如下:
一、重慶租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2、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3、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
(1)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稅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二、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
1、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的,只需填報提取申請表格,以及身份證原件。
2、未參貸的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3、職工以異地公積金貸款辦理提取的,不能取首付款,只能提取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參照商業貸款還貸提取方式提供材料。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2、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四、農民工提取
1、身份證件原件。
2、農村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身份證件原件。
2、《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重大疾病提取
1、身份證件原件。
2、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3、最近一年內的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重慶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擴展閱讀:
重慶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及次數為:
1、符合第二章第五條(一)至(六)款規定的,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2、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實際支出額度;
3、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4、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額;
5、職工或其配偶租賃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達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6、繳存人為農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7、職工或其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8、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總額。
參考資料: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捌』 重慶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小王是某大型國有企業的一名正式職工,小王每月都要繳存一定的住房公積金,到現在為止已經有5年時間了。目前小王想購買一套小戶型房子,但是還欠缺部分錢款。小王想提取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那麼在上述案例中,小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呢?
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個人財產,但是我國法律法規對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規定了明確的條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小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符合第(一)項規定,所以有權提取住房公積金。
小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證明材料。此外,除職工個人提取公積金有相應要求之外,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國家應當對公民權利的行使規定一定的程序,保障公民實現自身權利有章可循。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也應當遵循一定的程序。
『玖』 重慶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職工購買商品房付清購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或《重慶市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購買房改房的,需提供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房改房購房合同(協議)(需同時提供房改房管理部門出具的准購證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協議)、過戶完畢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契稅完稅憑證。
購買拆遷安置房的,需提供購房款發票或收據、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需同時提供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或拆遷還建房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拍賣房的,需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准購證明文件、保障性住房銷售部門簽章的購房合同(協議)、房款收據或發票。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4.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租房自住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租賃商品房的,應提供租賃行為證明材料、房租完稅證明或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出租房屋專用發票。
租賃廉租房或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門簽訂的租房合同(協議)、租金繳納證明。
配偶租房自住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繳存人為農民工的,需提供農村戶口證明。
5.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6.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需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