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給交的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可以提取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回,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答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可以提取單位繳納的那部分嗎
因為你說的提取情況不清楚,那我就一起說了吧。
1、提取公積金還商貸:專可以一並提取出來的。因屬為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的,都是屬於你個人的。但提取不是按照每月提取,而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額為1450×2×12=34800,不過,只能提取到千位,也就是實際提取34000元。
2、購房後一次性提取公積金余額:同第一條是一樣的,都可以提取出來,公積金中心在計算你的公積金余額的時候是將個人和單位繳納一並計算的,如果不能辦理貸款,那麼可以一次性提取你的公積金余額(至於你的余額有多少,只有你自己倒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一下,網上查詢有一定的延遲),同時也是只能取到千位。
3. 公司繳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出來嗎
公司繳的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出來的,但是不能隨便提,需要滿足買房、修建自住房或交房租等條件才可以取出。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三個月,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無自有住房,且沒有以單位自建住房(包括軍產、院校周轉房等)、團購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原因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
承租本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當月實際支付的房屋租賃費用提取。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本人及配偶的提取總額不得高於租房時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的50%。
住房公積金在未被提取前,職工並不能實際佔有,而是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的專戶內統一管理。住房公積金是專項用於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規定的條件出現時才允許提取。
(3)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位交的嗎擴展閱讀: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購買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契稅完稅證。因上述原因,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購房人身份證;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房屋共有人無需提供關系證明。
4. 單位給我交的住房公積金能否提取
可以提取,單位繳納的和你個人繳納的都在你本人公積金賬戶里,提取前提是專,你不是本地戶籍,屬你有和原單位正式的離職手續證明!憑身份證戶口本,離職證明,到你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辦理終結你的公積金賬戶,提取現金業務!其他方法只有買房子,大修住房,租房子或是退休,才可以提取
5. 單位繳納的公積金可以取出嗎
公司交的公積金能取出來的,具體的提取流程是:1、單位對職工個人提供的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單位經辦人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持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2、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於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於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並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3、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買材料的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5、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列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6、管理部人員在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蓋章,第一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一同退單位經辦人,第二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同留存。7、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6. 公積金可以提取單位支付的那一部分嗎 還是只能提取個人的
公積金提取是可以提取全部余額的,公積金賬戶無論是公司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都歸職工個人所有。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6)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位交的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7. 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否是單位交的和個人交的起提
只要夠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公積金賬戶上的錢都能提取(包括公司交的)
8. 公積金中單位繳納部分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的領取來需要以下條件源: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9. 住房公積金提取時,是取自己交的那一部分還是和公司交的一起
公司和個人繳納的都在公積金賬戶內,因此提取的是總余額。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